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老头看见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把刀,红红眼睛,牙齿冷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件大人衬衣。
孩子说,“给口吃。”
他开始第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看着这个老头。
老头看着这个孩子。
所。平反以后,即七八年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意见。他选择竟是关押自己看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父母亲戚,你说把他扔哪,大街上扔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他们意愿。女犯胸部最美,因为Rx房就在那里。女犯成高飞母亲,男犯成高飞父亲,监狱成他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块破表。高飞会爬,小手摸遍高墙内每寸土地,他在犯人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有天,监狱长自言自语,可能弄错,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学习犯罪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时候同时学会抽烟,学会说话时候同时学会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手*。他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纹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十六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想出去逛逛。”
风吹路两边玉米哗啦啦响。老头说,“娃,你
所有犯人抓着铁栅栏唱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犯人送行。
十字路口象十字架。
高飞走向条荒无人迹小路。他无所有,连脚下踩着小块硬邦邦土地也不属于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千只蝙蝠在飞,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见。
出狱时给他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另个名字叫做堕落。在城市里流浪人象城市里野兽,在乡村流浪人象乡村里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人。他们靠什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看见把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小路通向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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