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这件事情,她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热情。我相信哪天如果发明一种光速牙刷,哪怕看起来看起来像一个电钻一样,她也会勇敢地往嘴里塞。她总是在用餐之后片刻都不停留地立刻刷牙。同时她也有本事,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场合,都能进行这个项目。这得归功于她在自己每一个价值连城的包里,都放了一套刷牙工具,从牙刷到牙膏、牙线、漱口水、口腔喷雾、镊子应有尽有,仿佛一个移动的牙科诊所。在她刷完她那一口白森森的獠牙之后,又从那个白色的玻璃瓶里倒出了一小杯漱口水——我试过那一款,它的价格和它的口感同样令人发指,毫不夸张地说,感觉像在喝硫酸——在她面无表情地咕噜噜地把漱口水吐在洗手池里之后,又飞速地飘进卧室里挑衣服去了,因为一个小时之后,她还有一个应酬,和宫洺一起对付一家电子产品公司负责广告投放的经理。如果能把那个满脸青春痘并且眉毛几乎快要连到一起的男人按在酒桌上把合同签了,顾里就能心安理得地去Hermes把那个黑色的Birkin给扛回来。
“不累。你应该到我们公司来看看宫洺的速度,和他对比起来,顾里就像是一头整天只知道吃完就躺在sou水和大bian里面睡觉的猪。”
当我脱口说完这句话之后,我胆战心惊地回过头去看顾里是否从房间里拿着dao出来cha我的喉咙,万幸,她沉醉在一大片黑压压的礼服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