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从前我还以为大男人不会哭的呢,尤其像张先生那样冷冷的一个人。谁知道他的泪水也是滚烫的,而且还流了那么多,不停地滴到我的手背上。张先生人缘很不好,刻薄、多疑,又小气。平常也没有什么朋友,跟他同居的那些男孩子,没有一个对他是真心的,都处不长,而且分手的时候总要占他的便宜,拿些东西走,萧勤快那个家伙最狠了。张先生告诉我,他还不止拿走张先生一架加隆照相机呢,连张先生最宝贝的一套三洋音响也搬走了,而且还很凶,他说张先生要是去告警察,他就把他跟张先生的关系抖出来。张先生受到这次打击,又想起我来了,大概他觉得只有我还靠得住些,所以要我回去陪他。”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搬回去跟他一块儿住,又去做那个‘刀疤王五’的小奴隶算了?”
“我想开了,暂时还是这样好。张先生脾气怪,他一时寂寞,要我回去,万一他又后悔起来,我就太难堪了。而且现在我又不是没有去处,师傅要我晚上在安乐乡住,好守店。我对他说:‘张先生,等你真的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搬回去陪你。’”
吴敏停了片刻,望着我,继续说道:
“阿青,我知道张先生不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但是我跟他处过一段不算短的日子,虽然他对我曾经绝情过,可是只要他用得着我的时候,我还是会去照顾他的。不管怎么说,他总还让我在他那里住了那样久呀。老实说,从小到大,还算跟张先生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过得最舒服呢。”
吴敏的嘴角浮起了一抹微笑,他抬头望了一眼壁上的电钟,拾起桌上的账单起身说道:
“六点钟,我们该到安乐乡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