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已死,他不曾用他青春和
缱绻;只怪命太坏。”
说完这话她立即晕倒在地,
脸上染上他淤凝血迹。3
白先勇在台大四年,“Adonis”这首名诗是定读过。“VenusandAdonis”是否读过不敢肯定(据闻选修“莎士比亚”这门课学生,学年读不到四、五种剧本)。但无疑,阿宕尼斯是他早期小说中个重要“原型”(archetype)。这个原型有同性恋倾向,所以不解风情也不耐烦女性纠缠,但即使他并非同性恋
是“爪”代名词),他小嘴巴无力也不可能恶意地把他母亲乳房“拉得快垂到肚子上来”。在这段过火描写里,很显然,作者已把自己男性洁癖交给他女主角,使她无法感到小嘴巴吮奶时她应有生理上快感,而只能对任何拉扯性本能行动(包括性交在内)感到种无上反感。
《青春》里少男,和《月梦》老医生记忆中那位夭亡伴侣,生得样美丽。但正因为他代表种理想,他充满“青春活力”,行动非常矫捷,不像其他早期小说中青年,不免在精神上、身体上带些病态。老画家面对这位可望而不可抓模特儿,两次低声叫道:“赤裸Adonis!”阿宕尼斯,这位希腊神话中带女性气质美少年,读英国文学人没有不知道,雪莱悼亡济慈诗即题名“Adonis”。莎士比亚叙事诗“VenusandAdonis”里阿宕尼斯是位未解风情少年,爱神维纳斯苦苦向他求爱,他都无动于衷,心只爱打猎,结果被头野猪伤害他性命。悲悼莫名维纳斯觉得有“沉鱼落雁”之貌2阿宕尼斯,即是野猪也定要亲他、爱他,只是它举止粗笨,要吻他腰部时候,不防双长牙把他抵死。维纳斯叹道:
“HadIbeentooth’dlikehim,Imustconfess,
WithkissinghimIshouldhavekill’dhimfirst,
Butheisdeadandneverdidhebless
Myyouthwithhis;themoreamIaccurst.”
Withthis,shefallethintheplaceshestood,
Andstainsherfacewithhiscongealedblood.
“若有他那样牙,或得承认,
早已用吻就会把他杀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