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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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熹。”林煜堂叫她。

沈熹回过头,期待地看着林煜堂:“我爸妈给我带什么过来了?”

林煜堂拿出两大袋给她,红色袋子里装着是一件羊绒衫和一条羊绒围巾,都是吴翎亲自给她织起来的。上次她和吴翎打电话,吴翎特意跟她炫耀最近给家里的狗狗织了好几身衣服。她向吴翎要,吴翎就说不织。

沈熹摸着袋子里柔软的羊绒围巾,好感动好开心,她在家里的地位终于跟狗

沈熹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林煜堂了,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了。一个很忙,一个很闲,两人都在S市,见面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虽然她和他曾经的关系很亲密,但是这种亲密正被时间不知不觉冲淡。

时间从来都是神奇又强大,它可以将原本的陌生人变成朋友和情人,也可以将熟悉的两人变得陌生和平淡,它强势又不容置喙,是从不允许人讨价还价的。

现在她和林煜堂两人的关系就是淡淡的,会在网上聊个天,会一起吃个饭,生日的时候都能收到来自对方的简单祝福。除此之外,堂堂每次回老家还会给她带点东西过来,不管是她家还是他家的。上次林妈妈让他带回一些西洋参和铁皮枫斗补身子,他也送了一半给她泡茶喝。

外面路灯清冷,寒风阵阵。林煜堂让她上车,车里暖气开得足,沈熹感觉暖和不少。

驾驶座的林煜堂只穿着一件灰色高领线衫,前几次她见堂堂,他都是衣冠楚楚的精英模样,衬得今天的高领毛衣特别有邻家哥哥的范儿。本来脖子修长和皮肤白的男人穿高领就特别温暖又性感,比如堂堂,比如那个还在波士顿的何之洲。

沈熹坐在副驾驶找了一个话题:“堂堂,你在A市签了什么合同?”

林煜堂开始说,可能怕她不明白,林煜堂说得很浅白。大概就是两家公司合作一个项目,他是整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谈得很顺利,年底就可以动工了。

林煜堂大学专业很好,不过已经从技术转行做业务,转行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可惜,甚至林叔叔和林阿姨还语重心长地分析堂堂性格根本不合适做业务。事实林煜堂做得比他们想象得都好。不到一年的时间,他换了代步车,还送了林叔叔和林阿姨一个欧洲自由行,从梦幻希腊玩到了比利时。这可把沈建国和吴翎羡慕坏死了,感慨生了一个没出息的女儿。她只能撒娇地安抚他们:“虽然你们的女儿没什么出息,但是你们还有一个半子啊。”

半子……

沈熹出神地想到了何之洲,想到今天他还没给她打电话。这几天她在工作,何之洲几乎每天都会打个电话过来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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