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它真好玩,”威尔逊太太热烈地说,“多少钱?”
“这只狗吗?”老头用赞赏的神气看着它。“这只狗要十美元。”
这只硬毛
(3)美国药店兼售糖果、香烟、饮料及其他杂货。
“我要买一只那种小狗。”她热切地说,“我要买一只养在公寓里。怪有意思的——养只狗。”
我们的车子倒退到一个白头发老头跟前,他长得活像约翰·D·洛克菲勒(4),真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蹲着十几条新出世的、难以确定品种的小狗崽子。
(4)美国石油大王,亿万富翁。
“它们是什么种?”威尔逊太太等老头走到出租汽车窗口就急着问道。
赶上威尔逊从办公室里搬了两张椅子出来。
我们在公路上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2)了,因此有一个灰蒙蒙的、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沿着铁轨在点放一排“鱼雷炮”。
(2)美国独立纪念日。
“多可怕的地方,是不是,”汤姆说,同时皱起眉头看着埃克尔堡大夫。
“糟透了。”
“各种都有。你要哪一种,太太?”睡美人
“我想要一条那种警犬;我看你不一定有那一种吧?”
老头怀疑地向竹篮子里望望,伸手进去捏着颈皮拎起一只来,小狗身子直扭。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不是,这不一定是警犬,”老头说,声音里流露出失望情绪。“多半是一只硬毛猎狗。”他的手抚摸着狗背上棕色毛巾似的皮毛。“你瞧这个皮毛,很不错的皮毛,这条狗绝不会伤风感冒,给你找麻烦的。”
“换换环境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没意见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是到纽约去看她妹妹。他蠢得要命,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就这样,汤姆·布坎农和他的情人还有我,三人一同上纽约去——或许不能说一同去,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识相,她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做了这一点让步,以免引起可能在这趟车上的那些东卵人的反感。
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那裙子紧紧地绷在她那肥阔的臀部。她在报摊上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药店(3)里买了一瓶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在楼上,在那阴沉沉的、有回音的车道里,她放过了四辆出租汽车,然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里面坐垫是灰色的。我们坐着这辆车子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阳光里。可是马上她又猛然把头从车窗前掉过来,身子向前一探,敲敲前面的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