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2 / 13)

眼看阳光明媚,树木忽然间长满了叶子,就像电影里东西长得那么快,我就又产生了那个熟悉的信念,觉得生命随着夏天的来临又重新开始了。

有那么多书要读,这是一点,同

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

我家三代以来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家道殷实的头面人物。姓卡罗威的也可算是个世家,据家里传说我们是布克娄奇公爵(1)的后裔,但是我们家系的实际创始人却是我祖父的哥哥。他在一八五一年来到这里,买了个替身去参加南北战争,开始做起五金批发生意,也就是我父亲今天还在经营的买卖。

(1)苏格兰贵族。

我从未见过这位伯祖父,但是据说我长得像他,特别有挂在父亲办公室里的那幅铁板面孔的画像为证。我在一九一五年从纽黑文(2)毕业,刚好比我父亲晚四分之一个世纪,不久以后我就参加了那个称之为世界大战的延迟的条顿民族大迁徙。我在反攻中感到其乐无穷,回来以后就觉得百无聊赖了。中西部不再是世界温暖的中心,而倒像是宇宙的荒凉的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债券生意。我所认识的人个个都是做债券生意的,因此我认为它多养活一个单身汉总不成问题。我的叔伯姑姨们商量了一番,俨然是在为我挑选一家预备学校(3),最后才说:“呃……那就……这样吧。”面容都很严肃而犹疑。父亲答应为我提供一年的费用,然后又几经耽搁我才在一九二二年春天到东部去,自以为是一去不返的了。

(2)耶鲁大学所在地。

(3)为富家子弟办的私立寄宿学校。

切合实际的办法是在城里找一套房间寄宿,但那时已是温暖季节,而我又是刚刚离开了一个有宽阔的草坪和宜人的树木的地方,因此办公室里一个年轻人提议我们俩到近郊合租一所房子的时候,我觉得那是个很妙的主意。他找到了房子,那是一座风雨剥蚀的木板平房,月租八十美元,可是在最后一分钟公司把他调到华盛顿去,我也就只好一个人搬到郊外去住了。我有一条狗、——至少在它跑掉以前我养了它几天——一辆旧道吉汽车和一个芬兰女用人,她替我收拾床铺,烧早饭,在电炉上一面做饭,一面嘴里咕哝着芬兰的格言。

头几天我感到孤单,直到一天早上有个人,比我更是新来乍到的,在路上拦住了我。

“到西卵村去怎么走啊?”他无可奈何地问我。

我告诉了他。我再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不再感到孤单了。我成了领路人、开拓者、一个原始的移民。他无意之中授予了我这一带地方的荣誉市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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