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运。毫发无损。”
她摸摸他脸上伤疤:“除这块儿。”
“只是擦掉点皮。们跳个舞吧?”
他把她搂在臂弯里。她很瘦,甚至能隔着衣服摸到骨头。他们跳曲华尔兹踌躇舞步。“菲茨怎样?”格斯问道。
“还好
缺煤是由法国人故意放出来荒诞说法,只是为让大家晚上跟自己友人睡在起相互取暖。
什东西都贵,但格斯手里有钱。他还有另项优势——他解巴黎,会说法语。他去圣克劳德公园观看比赛,去歌剧院看《波希米亚人》,还去看出名叫《皮皮》艳俗音乐剧。由于他与总统亲近,任何聚会都邀请他参加。
他发现自己花在罗莎·赫尔曼身上时间越来越多。他必须加倍小心,跟她聊天时,他只能说可以被刊登在报纸上东西。不过对他来说,慎重周到早已成为习惯。她是他所见过最聪明人之。他喜欢她,但事情仅此而已。她随时愿意同他起外出,可话说回来,当记者怎能拒绝位总统助手邀请呢?他从来不拉她手,或者在道晚安时亲吻她,以免让她觉得他在利用职务之便占她便宜,而她明显又得罪不起他。
他约她在丽兹饭店喝鸡尾酒。“什是鸡尾酒?”她问。
“就是装点得更体面烈酒。向你保证这种酒很时髦。”
罗莎也很时髦。她把头发剪得很短。她钟形帽低低压在耳朵上方,就像德国士兵戴钢盔。讲究曲线和穿紧身胸衣风尚已经过去,她身上打褶外套直接从肩头垂到低得惊人腰线那里。这件衣服隐藏起她轮廓,反倒让格斯想着下面身体。她用唇膏和扑粉,这在些欧洲女性看来很是大胆。
他们各自喝杯马丁尼,然后继续往前。他们穿过丽兹饭店长长大厅,吸引不少人目光——长着颗大脑袋瘦高男子带着位小巧独眼女伴,男穿着晚礼服,女身着银蓝色丝衣。他们叫辆出租车来到“宏伟”酒店,英国人在那儿举办场人人向往星期六舞会。
舞厅里面挤满人。代表团年轻助手、来自世界各地记者,以及从战壕撤回来士兵,正在跟护士和打字员跳着“爵士舞”。罗莎教格斯狐步,随后又离开他,去跟希腊代表团个英俊黑眼睛小伙跳起来。
格斯有些吃醋,在屋子里游荡着,找熟人聊会儿,然后他就碰到茉黛·菲茨赫伯特女勋爵。她穿着袭紫色礼服,脚蹬双尖头皮鞋。“你好!”他惊讶地说。
见到他,她也很高兴:“你气色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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