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什颜色?”a.j.问。
“‘玫瑰色酒杯’。”汽笛响,阿米莉娅上船。
那年春天,在等灰狗巴士时,a.j.跟阿米莉娅说:“甚至让你每年在艾丽丝岛待三个月都不行。”
“就算去阿富汗上下班,交通也会更便当些,”她说,“对,喜欢你这样在大巴站提起这件事。”
“尽量不去想这件事,直到最后刻。”
1865/马克吐温
个初具后现代主义风貌故事,讲是个嗜赌之人和他被打败青蛙故事。情节没什,但是值得读,因为吐温信笔书写叙述富有乐趣。(读吐温作品时,经常怀疑他比更开心。)
《跳蛙》总是让想到利昂弗里德曼来这里时候。你还记得吗,玛雅?如果不记得,哪天让艾米跟你说说吧。
隔着门,能看到你们俩都坐在艾米那张紫色旧沙发上。你在读托妮莫里森[76]《所罗门之歌》,她在读伊丽莎白斯特鲁特[77]《奥丽芙基特里奇》。那只虎斑猫“忧郁坑”在你们俩中间,比记忆中任何时候都快乐。
——a.j.f.
“那也是种办法。”
“认为,你意思是说这不是种好办法。”他抓过她手。她手大,但是匀称美观。是钢琴家手,雕塑家手。“你有双艺术家手。”
阿米莉娅翻翻眼睛。“却有着图书销售代表心智。”
她把指甲涂成深紫色。“这次是什颜色?
那年春天,阿米莉娅开始穿平底鞋,而且发现自己去小岛书店上门推销次数,严格说来比客户需要还要多。如果她老板注意到,他倒是没有说什。出版依旧是个文雅人从事职业,另外,a.j.费克里进奈特利出版社书特别多,几乎比东北走廊上其他任何家书店都进得多。那大数量,是因为爱情还是商业考虑或是两者皆有,阿米莉娅老板并不关心。“也许,”老板对阿米莉娅说,“你可以向费克里先生提个建议,给店面前放奈特利出版社图书桌子上打个聚光灯?”
那年春天,就在阿米莉娅踏上回海恩尼斯渡轮之前,a.j.吻她,然后说:“你不能以座岛为根据地。为工作,你不得不经常出差。”
她伸手搭在他身上,跟他保持臂之遥,笑他。“这话同意,可是你就这样劝搬到艾丽丝岛?”
“不,在……嗯,在替你着想,”a.j.说,“你搬来艾丽丝岛不实际,这是看法。”
“对,不实际。”她说。她用她粉红荧光色指甲在他胸口画个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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