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整个故事开端。当时豁然开朗,不仅要杀人,而且要做成系列杀人案。
有首关于十个小士兵歌谣,自童年起就直让着迷。两岁时就被它迷住。童谣里提到小士兵越来越少,有种在劫难逃宿命感。
开始秘密地搜寻牺牲品。
不想在这里赘述搜集案件细节。遇到每个人之后都按照定程序进行谈话,结果收获惊人。
住院期间,收集有关阿姆斯特朗医生案子。照顾护士是位主张戒酒激进人士,她热心地向证明酗酒恶果,并给讲件真人真事。几年前,医院里有位医生喝醉酒之后给病人动手术,结果病人被他误杀。后来,假装无心地打探到这个护士以前工作地点,以及相关细节。很快,便收集到必要线索,不费吹灰之力就查清肇事医生情况和遇害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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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发现自己内心发生很大变化。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想不受法官身份约束,自己行动。
让坦白说吧,想亲手杀人。
意识到这就像位艺术家极力想表现自样!没错,想变成个犯罪学艺术家。被法官这个职业所束缚,想象力被压抑着,逐渐变成股巨大力量。
定要亲手杀人!
在俱乐部和两个老军人闲聊时候,发现麦克阿瑟将军。从个从亚马孙河回来人口中,知道菲利普·隆巴德。从玛约喀来位先生愤愤不平地给讲述清教徒埃米莉
最重要是,不想用普通方式杀人。杀人方式必须与众不同,具有艺术感与仪式感,让人感到奇妙,非常震撼。在这方面,自认为具有非凡想象力。想做出极具戏剧性事,把异想天开变为现实。
要杀人……没错,要杀人……
但是,有人会觉得很矛盾,因为仍受到与生俱来正义感所带来约束和压抑,认为无辜人不应该死。
后来,心中涌出个绝妙想法。这个想法是在次与人闲聊时,他人偶然句话带给灵感。与聊天是位医生,位普通无名医生。他偶然提到,有凶手犯下罪不受法律制裁。
他给举个例子,是他最近医治个病人。他认为这个老妇人死因是那对照料她夫妇故意不给她服急救药,而且这对夫妇能在老妇人死后得到很大笔遗产。他说,这种事情很难找到证据,但他对夫妇俩罪行深信不疑。他又跟讲许多类似案件……凶手狡猾狠毒,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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