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都一一经历了,于是我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最真切也最牢靠的关于生命和艺术的体验。我常想,那些刚刚走出牢门结束了流放的作家,之所以还能摊开稿纸拧开钢笔,恐怕不是为了出名为了发财抑或为了什么什么吧?我想只是兴趣。
兴趣是会转移的,不是所有人都会受一种兴趣的支配而在文学这条路上从天明走到天黑。如果他对文学的兴趣转移了,可能转移到制造导弹保卫疆域,也可能转移到耍猴变魔术玩杂技博取观众的喝彩去了。兴趣转移是人类的正常作为,许多人的兴趣从文学转移到其它领域,而且做出了卓越的创造;也有许多人的兴趣从另一事业转移到文学上来,同样写出了辉煌篇章。从这个最简单的本质意义上说,关于文人下海的讨论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文学是个魔鬼。然而能使人历经九死不悔不改初衷而痴情矢志终生,她确实又是一个美丽而又神圣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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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50岁时还捅破了一层纸,创作实际上也不过是一种体验的展示。
体验包括生命体验和艺术体验而形成的一种独特体验。千姿百态的文学作品是由作家那种独特体验的巨大差异决定的。出于对创作这项劳动的如此理解,我觉得作家之间和作品之间只能互相宽容百花齐放,因为谁也改变不了谁的那种独特体验,谁也代替不了谁的那种独特体验。红花没有必要嘲讽白花,黄花也无必要笑傲紫花,家花更代替不了野花,洋花卑视土花并不能以此显示葬贵。所有红花白花黄花紫花家花野花洋花土花,应该不断完善自身以期更加完美,应该互相鼓励以求更加扩大差异,才会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万姿纷呈;要么互相杂交取优汰劣生出一种或几种土洋结合家野合璧的杂种新种,可能不失为一种创造。
总之,不要互相敌视互相撕咬互相消灭,作家毕竟又不是某一种花,他的那个独特体验是消灭不了的;任何一种花的生存,应该靠自身的姿色,也仅仅只能依赖自己的姿色去生存;作家是用作品和这个世界对话的,企望依靠非花(即非文学的因素)去达到花(即文学)的目的,肯定说是不可能的,文学史上无论在中国和外国在这方面都没有得手的先例;应该消灭的不是任何一种花,而只能是罂粟毒株。
生命体脸由生活体验发展过来。生活体验脱不出体验生活的基本内涵。生活体验或体验生活对于任何艺术流派艺术兴趣的作家都是不可或缺的。普遍的通常的规律,作家总是经由生活体验进入到生命体验的,然而并不是所有作家都能由生活体验进入生命体验,甚至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