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仿佛它们头顶上上从没发生战乱,北方佬的战马也没啃过它们的枝叶。
在思嘉眼里,没有比这再难看的房子了。可是媚兰觉得就连"十二橡树"村那样的大厦也没有这所房子好看。这是他们的家。她和艾希礼和小博总算在自己的家里团聚了。
从一八l*s年以来,英迪亚·威尔克斯就和霍妮一起住在梅肯,现在也搬到她哥哥这里来住了,房子不大,显得有些拥挤。但是艾希礼和媚兰还是欢迎她的。时代变了,钱虽不多,可是什么也改变不了南方的老规矩:对于亲属中生活无着落或未婚的女子,家家都是热烈欢迎的。
霍妮嫁人了,而且据英迪亚说,嫁了个各方面不如她的人。此人是个粗人,原来住在西边的密西西比州,后来在梅肯落了户。他红脸膛儿,大嗓门,一天到晚乐呵呵的。英迪亚并不赞成这门婚事,正因为这样,住在一起就不愉快。她一听艾希礼有了自己的家,很高兴,这样她就能搬出来,免得别扭,也免得看着妹妹和一个不般配的人在一起生活还觉得幸福,这使她感到难受。
家中除了英迪亚以外,其他人私下里都认为霍妮头脑简单,就知道傻笑,竟然也找到了一个男人,真令人惊讶,因为比人们原来预料的情况好多了,她丈夫倒也是正经人,还颇有些财产,不过英迪亚生在佐治亚州,又是在弗吉尼亚州受的教育,所以她总认为东海岸以外的人都是野人,都是蛮种。她搬出来,感到高兴,说不定霍妮的丈夫也同样感到高兴,因为近来英迪亚很难对服。
英迪亚已完全是一副老处女的样子了。她25岁,看上去也的确是这个年纪,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追求美貌了,她那即没有睫毛又暗淡无光的眼睛不妥协地正视世上的一切事物,她那薄薄的嘴唇总是闭得紧紧的,显得很傲慢。她现在有一种庄重、骄傲的神气,这种神气,说也奇怪,竟然比她在"十二橡树"村时一心想表现的少女的天真妩媚对她更为合适。人们差不多拿她当寡妇看待。大家都知道,斯图尔特·塔尔顿要不是战死在葛底斯堡,一定会和她结婚。因此都把她看作未结婚却早已有主的女人,对她十分尊重。
艾维街上这所小屋共有六间房,很快就布置起来,但非常简陋,有的是弗兰克店里最便宜的松木和橡木家具,因为艾希礼身无分文,只好赊帐。除了最便宜的最必需的以外,一概不要。这使得弗兰克感到尴尬,因为他很喜欢艾希礼,这也使得思嘉颇为难受。思嘉和弗兰克本来愿意免费把店里最精致的红木家具和雕花黄檀木家具给他们用,但威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