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洞的悬在天上。一个邮差从我身旁走过去,低着头,身后扯着一条长影。我哆嗦了一下。
待了一会儿,段上的巡官下来了。他身后跟着一名巡警,两人都非常的精神在马路当中当当的走,好象得了什么喜事似的。巡官告诉我:注意街上的秩序,大令已经下来了!我行了礼,莫名其妙他说的是什么?那名巡警似乎看出来我的傻气,低声找补了一句:赶开那些拾东西的,大令下来了!我没心思去执行,可是不敢公然违抗命令,我走到铺户外边,向那些妇人孩子们摆了摆手,我说不出话来!
一边这样维持秩序,我一边往猪肉铺走,为是说一声,那件大褂等我给洗好了再送来。屠户在小肉铺门口坐着呢,我没想到这样的小铺也会遭抢,可是竟自成个空铺子了。我说了句什么,屠户连头也没抬。我往铺子里望了望:大小肉墩子,肉钩子,钱筒子,油盘,凡是能拿走的吧,都被人家拿走了,只剩下了柜台和架肉案子的土台!
我又回到岗位,我的头痛得要裂。要是老教我看着这条街,我知道不久就会疯了。
大令真到了。十二名兵,一个长官,捧着就地正法的令牌,枪全上着刺刀。呕!原来还是辫子兵啊!他们抢完烧完,再出来就地正法别人;什么玩艺呢?我还得给令牌行礼呀!
行完礼,我急快往四下里看,看看还有没有捡拾零碎东西的人,好警告他们一声。连屠户的木墩都搬了走的人民,本来值不得同情;可是被辫子兵们杀掉,似乎又太冤枉。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没有走脱。枪刺围住了他,他手中还攥住一块木板与一只旧鞋。拉倒了,大刀亮出来,孩子喊了声“妈!”血溅出去多远,身子还抽动,头已悬在电线杆子上!
我连吐口唾沫的力量都没有了,天地都在我眼前翻转。杀人,看见过,我不怕。我是不平!我是不平!请记住这句,这就是前面所说过的,“我看出一点意思”的那点意思。想想看,把整串的金银镯子提回营去,而后出来杀个拾了双破鞋的孩子,还说就地正“法”呢!天下要有这个“法”,我ד法”的亲娘祖奶奶!请原谅我的嘴这么野,但是这种事恐怕也不大文明吧?
事后,我听人家说,这次的兵变是有什么政治作用,所以打抢的兵在事后还出来弹压地面。连头带尾,一切都是预先想好了的。什么政治作用?咱不懂!咱只想再骂街。可是,就凭咱这么个“臭脚巡”,骂街又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