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工友们贿赂这日本人,取得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事,从他基督徒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旨意,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钱而还不忘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魔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是日本人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
整花十天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莫逆。凡是该往冠家送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家中去。这样,他分到小股特权,承办千套军衣。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作礼拜,领圣餐,并且献五角钱,(平日作礼拜,他只献角,)感谢上帝。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办法是这样:他先预支点钱,作为资本。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破衣服若是棉,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卖旧棉花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块——"你外婆总会作这个,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事,你怎办怎好。"拼好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絮好,粗枝大叶缝,再横竖都"行"上几道,省得用手提,纸就都往下面坠,变成破纸口袋。"这些,"约翰恳切嘱咐:"都由你作。你跑路,用水,用针线,干活儿,都不管;每套作成,给你块钱。千套就是千块呀!你可是得有账。交给你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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