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凛半翕着唇,动不动地由他擦拭。他指背上有淡香水和锡纸味道,温柔得太醒目。
这算是他们最亲密时刻。其他时间聊城市聊交通,聊到彼此也是他淡淡句“那你平时都吃什?”,温凛很仔细地回答,但他只顾吃东西,让她连句“你呢”都递不出去。
何况像杨谦南这样人,也不会安心读学位。个学时四位数课没露过几面,仅有几次都来找她,频率也不算高。温凛生活除却多个出手阔绰饭搭子,也没见有什变化。
她依旧是大学里最常见那种好学生——均绩年年前三,社交圈狭窄,不熟人突然找她,定是为参考作业。
真正发生变化时刻在十二月。
他俩相遇,就是这样半推半就。分不清几分刻意几分巧合,几分是天定,几分是人为。
等身边人反应过来时候,杨谦南已经是那个经常约温凛出去吃饭人。
其实杨谦南周身上下,也没什唬人行头,就像他们俩饭局,通常很平淡。他食量很小,主食从来只吃几口,连累温凛也不敢多吃,经常回去之后找顾璃起点宵夜。顾璃感到奇怪,说这什人啊,这小气,请客都不让你吃饱。温凛笑得筷子都掉下来,假称:“不是啦。只顾着聊天,忘记吃饭。”
其实他们说话很少。他只是习惯找个人陪他吃饭,经常点大份薄切马肉,问她:“吃?”温凛是生鱼片都不怎吃人,看腥红生马肉吓得闭起眼睛。
杨谦南总是逗几下就停,个人索然地笑。好像她是来给他晚餐增添乐趣。
学期课程结束,温凛趁考试周来临之前浏览网页,打算定回家车票。选择时间时候,又犹豫下——考完试要不要和他见个面?虽然他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找过她。
顾璃总说他是在追她,可她觉得他只是惯性找人作陪。不过顾璃有点是对。他对她,至少是有点兴趣。至少有两个瞬间,他觉得有这个姑娘在身边,也不错。
只是这样姑娘或许有很多。
女人都是自己选。主动
然后他慢条斯理擦净手指,勉强和她说说自己。
他说他近几年状态不太好,恰好他姑父调任R大,家里人把他弄去念个在职MBA,所以他每个星期会来趟。
他二十八,重返校园,“换个心情。”这是他原话。
温凛若有所思地揣摩他说“状态不好”是什意思,连不小心吞瓣生肉都不自知。
杨谦南把餐巾叠个角,过去帮她擦嘴角血迹,心情看上去很好:“这不是吃得挺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