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没有听见。那人又喊声“史密斯!”,声音比刚才大些。再假装没有听见已没有用。他转过头去看,是个头发金黄、面容愚蠢年青人,名叫维尔希,此人他并不熟,可是面露笑容,邀他到他桌边个空位子上坐下来。拒绝他是不安全。在别人认出他以后,他不能再到个孤身姑娘桌边坐下。这样做太会引起注意。于是他面露笑容,坐下来。那张愚蠢脸也向他笑容相迎。温斯顿恨不得提起把斧子把它砍成两半。
几分钟之后,那姑娘桌子也就坐满。
但是她定看到他向她走去,也许她领会这个暗示。第二天,他很早就去。果然,她又坐在那个老地方附近张桌边,又是个人。队伍里站在他前面那个人个子矮小,动作敏捷,象个甲壳虫般,他脸型平板,眼睛很小,目光多疑。温斯顿端起盘子离开柜台时,他看到那个小个子向那个姑娘桌子走去。他希望又落空。再过去张桌子有个空位子,但那小个子神色表露出他很会照顾自己,定会挑选张最空桌子。温斯顿心里阵发凉,只好跟在他后边,走过去再说。除非他能单独与那姑娘在起,否则是没有用,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忽拉声。那小个子四脚朝天,跌在地上,盘子不知飞到哪里去,汤水和咖啡流满地。他爬起来,不高兴地看温斯顿眼,显然怀疑是他故意绊他跌交。不过不要紧。五秒钟以后,温斯顿心怦怦地跳着,他坐在姑娘桌旁。
他没有看她,他放好盘子就很快吃起来。应该趁还没有人到来以前马上说话,但是他忽然阵疑惧袭心。打从上次她向他有所表示以来,已有个星期。她很可能已经改变主意,她定已经改变主意!这件事要搞成功是不可能;实际生活里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要不是他看到那个长发诗人安普尔福思端着盘菜饭到处逡巡要想找个座位坐下,他很可能根本不想开口。安普尔福思对温斯顿好象有种说不出感情,如果看到温斯顿,肯定是会到他这里就座。现在大约只有分钟时间,要行动就得迅速。这时温斯顿和那姑娘都在吃饭。他们吃东西是用菜豆做炖菜,实际上同汤样。温斯顿这时就低声说起来。他们两人都没有抬起头来看,边把稀溜溜东西送到嘴里,边轻声地交换几句必要话,声色不露。
“你什时候下班?”
“十八点三十分。”
“咱们在什地方可以见面?”
“胜利广场,纪念碑附近。”
“那里尽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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