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虽然显然没读过什书,但脑子还是清楚,从说话技巧来看,也是个粗中有细人,这样人在原著里被李蓝枝给干掉,水银只能说,美色误人,谈恋爱要命。
看不起大当家高粱,麻山岗里人也不喜欢她们这家三个,奈何高粱就是中意她,愿意被她吊着,其余人也没奈何,只是对李蓝枝三人态度很不好,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们。
三人在这里住半年,高粱再要求要尽快娶她当婆娘,李蓝枝再拖不下去,于是狠狠心,在个夜晚灌醉高粱杀死他,又烧掉麻山岗寨子,趁着混乱悄悄带儿子婆婆离开,这才去梅市。
不管是杀麻山岗大当家高粱,还是后来在梅市带着人杀女儿来金,都可以看出李蓝枝并不是什柔弱女子,她有些时候胆子十分大。
只是,很多时候有胆子不代表有脑子。
看完这段剧情水银,忽然决定要留下来看看,既然有这念头,她就顺势而为。
领着几个人在那说话汉子正是大当家高粱,这位没有遇上李蓝枝所以如今还得以幸存大当家看着十分豪爽,看水银两人眼,大蒲扇样手拍在两人肩上,哈哈大笑:“好!好样,既然留下来,你们以后就是咱们麻山岗寨子兄弟,走,上山!”
小伙子很快被其他几个汉子拉到边去说话,险些把他祖宗十八代给挖出来,却没人来水银这边和她勾肩搭背。
因为水银看上去是个彻彻底底读书人,特别是架着副眼镜,那股子矜持文弱气质真是令人望而生畏。放在从前有文化读书人可不得,如今麻山岗寨子人均连自己名字都还不会写呢。寨子里这些都是附近乡间聚集起来汉子,最高文化也就是能歪歪扭扭写清楚几个名字罢。
那几个汉子瞧着她稀罕,不好意思上手和她称兄道弟。只有个大当家高粱走在她身边,和她说两句寨子里事。
水银不动声色和高粱说路,走到麻山岗寨子门口时,心中已经有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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