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丁丁!好久不见!”走在纽约大街上,丁丁突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朝着他大喊着。他回过头来,看到是自己当年在阿拉斯加认识老熟人维托·科莱昂。当年,丁丁还加入过维托那个近乎黑帮组织。后来还依据这个过程,写出篇叫做《血酬——黄金黑帮》长篇报告。
按般看法,在自己队伍里混进来这个记者,最后还写这个东西,维托应该是对丁丁恨之入骨。但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来因为丁丁并没有把维托他们真实姓名写出来;二来,嗯,这点更重要,在丁丁报道中并没有丑化这些黑帮人员,反而承认在阿拉斯加,这些所谓“黑帮”至少为淘金者们提供基本秩序和安全。而且在这篇报道中,丁丁甚至将维托写得相当宽厚公正,颇有些现代罗宾汉味道。让维托看很是开心。据说维托对这篇长篇报道只有个不满地方,那就是在这篇报道里居然没用他真名而是用个叫做“亚森”化名。以至于维托在向人家吹牛时候,需要特别强调,就是《血酬——黄金黑帮》里那个亚森。而这个时候,很多人却会表示:“少喝两杯,别乱吹牛。”
“真,认识那个叫丁丁记者,们是哥们!”维托则会本正经这样说。
“嘿!头儿!您现在也到纽约来?”丁丁问道。同时米卢也记起这个家伙,冲过去,顺着他裤腿就往上爬。
“嘿!米卢,不要太热情……见鬼!刚洗脸……你这条淘气狗!”维托边努力推开米卢,免得它舌头舔到自己脸上,边对丁丁说:“是个闲不住人,在阿拉斯加虽然赚不少钱,但就是没办法老老实实当个农场主。还是大城市里更热闹,更有意思,所以就到纽约来。”维托笑呵呵说,“还有们‘黑帮’里那些兄弟,大多也不习惯老老实实当农民,基本上也都来,就是少阿道尔那个大胡子。那家伙虽然嘴巴臭,但是没他在边,还真有点想他。”
“大胡子现在在干啥,您知道吗?”丁丁问道。
“听说买条船,当船长去,好像在加勒比海那边做走私买卖,从古巴贩卖雪茄过来,然后再带着武器呀,药物呀什卖给古巴抵抗组织。嗯,丁丁你要是没什东西可写,到那边去找大胡子,和他起转转,肯定能写出份好东西来。老实说,要不是因为晕船,都想去和大胡子干走私。既然好不容易碰上,知道那边有家酒吧,还不错,里面小妞也都够热辣。嗯,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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