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石油做准备时间,肯定比自己更长。
如今在事实上,史高治已经基本打造好他压路机。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和他利益纠葛太多,说不定这家伙直接就开着压路机压过来。而且洛克菲勒也知道,既然史高治对这个市场如此看好,那他就绝没有在这里后退可能,压路机绝对会碾压过来,史高治现在把压路机停下,喊自己起上压路机,这已经是他能做出最大妥协,如果自己真不让路,嗯,那史高治可绝对不会留情,绝对会直接碾压过来。任何交情呀什,在史高治,在自己这样人面前,都远远比不上这样个大市场重要。其实当初自己在面对着样开起炼油厂弗兰克(约翰·洛克菲勒弟弟)时候,也不过是只给他次上压路机机会,而在他拒绝后,自己不是样开着压路机,将弗兰克那些事业压个粉碎吗?自己都干得出来事,史高治会干不出来?说起来,史高治在向自己发出这个邀请或者这个通牒时候,无论是态度,还是在压路机上留下来位置,都比自己留给弗兰克要好得多,除妥协,他还有什办法呢?
“为得到相关技术使用权,达成这样个联合体,史高治,你需要得到多少股份呢?”洛克菲勒问道。
“百分之四十优先股,或者百分之十五普通股加上百分之十五优先股。在出售这些股票时候,你有优先收购权。当然同样,在你出售公司票时候,也有优先收购权。”史高治盯着洛克菲勒眼睛认真说。
如果采用第个方案,单单从股份上来说史高治就会成为这家企业和洛克菲勒并列最大股东(因为洛克菲勒这家公司还有位合伙人。)不过因为优先股并不产生管理权,所以洛克菲勒还是能确保对公司绝对控制,只是,关键技术,整个下游用户状况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史高治控制,史高治哪怕没有投票权,他在公司影响力难道就可以无视吗?而后种方案,看起来好像少百分之十,但却多百分之十五实际控制权。这毫无疑问会进步加强史高治对公司影响。
“史高治,这两个方案需要权衡下,不能马上答复你。两天之后会给你答案,你看可以吗?”洛克菲勒说。
“这是件大事情,需要细细考虑。”史高治说,“完全能理解。”
既然洛克菲勒已经表示愿意上压路机,那让他多花点时间挑个座位也没个啥。
最重要事情既然在原则上已经谈好,气氛顿时就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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