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克拉克告别之后,洛克菲勒回到家里,立刻给自己父亲写封信,向他索要那1000美元,同时向
克语气里充满遗憾。
“约翰,记得比尔叔叔说过,在你满二十岁时候,他会给你千美元。”史高治突然插话说,“你可以试试向他预制这笔钱,如果你肯出利息,而比尔叔叔真有这笔钱话,他定愿意借给你。另外,克拉克先生,如果你能够等等话,再过两个月,也能拿出两千美元资金。”
“这位……先生是?”现在史高治还是个刚刚12岁小孩子,克拉克度把他当成洛克菲勒弟弟,他知道,洛克菲勒有两个弟弟,但是他并没有见过他们。如今这个小孩子却突然开口,宣称自己可以下子拿出两千美元来,在大吃惊境况下,克拉克竟然对这个小孩子用上“先生”这种称呼。
“这是邻居,史高治·麦克唐纳。嗯,你可千万别把他看成小孩子,他是个天才,真正天才。”洛克菲勒说。
“你真能拿出两千美元?”克拉克用审视目光盯着史高治,上上下下打量着史高治衣着,似乎还有点不太相信。确,两千美元在当年不是个小数字,要知道,在当时,个般工人,周收入也就两个美元左右。如果史高治穿着身高端大气上档次高档服装倒也罢,可是史高治身上这套衣服,嗯,虽然洗得很干净,但用却是很粗很耐磨布料——有钱人家孩子可不会穿这样东西。
“史高治父亲是们这里最好鞋匠,他家境可比好多。”洛克菲勒看出克拉克疑惑,于是用半是开玩笑口吻解释说,“而且史高治很能干,现在已经完成中学学业,开始帮约瑟夫大叔管理生意。”
鞋匠经常要和皮革药水之类东西打交道,所以穿这样身粗布衣服到也是自然。而且老约瑟夫作为个鞋匠,倒也有点名气,克拉克有双皮鞋就是在老约瑟夫店子里面定做。如果是老约瑟夫儿子,如果他真像洛克菲勒说得那能干,那他还真可能可以拿出两千美元。
“两个月吗?这应该不是问题。”克拉克说,“约翰,如果你能弄到那千三百美元,再加上史高治两千,们就有五千三百美元,这足够们建起家小公司。而且这两个月之内,说不定还能再弄点钱出来。”
“那好,回去和父亲商量下,看看能不能预支到这笔钱,无论如何,个星期后,会给你个答复。”洛克菲勒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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