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没有用啊,冯斯想,在这样极端环境里,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不起蠹痕。还是,那个废物天选者。
他倒是不后悔自己跳进海潮里举动,毕竟无非是早死几分钟晚死几分钟区别,然而,那口从曾炜死亡开始直撑到现在气,终于还是泻下去。冯斯终究还是人,面对着这样惨重失败,已经无法再坚持理性思考。没有用,他边品味着舌头上海水苦咸味,边无精打采地想。
该死鼠兄啊,为什要让以为可以有希望,要让以为能够激发出蠹痕,为什要让以为能够变得和过去不同?冯斯在海水里翻滚着。他在努力憋气不让海水灌进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花》小说,小说里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废物、沙包,在魔王黑暗世界
定地下决心。
“患得患失……是吗?”冯斯嘴角浮现出丝微笑,“那就不要患得患失。”
他向着前方悬崖方向跨出大步,在黎微惊恐“你要干什”叫喊声中,他纵身跃,从悬崖边跳下去。
四、
冯斯从小就喜欢游泳。那时候虽然家里没什钱,但小城郊区就有可以免费游泳清澈河流——可惜后来被发展起来工业项目所污染。小学时候,他最盼望就是暑假到来,可以呼朋引伴到河里泡就是整天,直到皮肤被晒得发红起泡。
他就是喜欢那种浮在水里感觉,有种无拘无束自由和畅快。当沉重身体被浮力托起时,仿佛那些体重都不存在,又仿佛此刻并不是在水里,而是身处云端,在飞行,在翱翔。
不过,如果把小城河流换成幻域里狂,bao大海,身处于这样海水里,似乎就是另外回事。
完全不能控制身体。
冯斯只刨几下水,就放弃。那恐怖水流力量,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他只能努力地次次蹬腿上窜,把头钻出水面呼吸口新鲜空气,然后马上又被浪头卷下去。
根本连几分钟都支持不,冯斯想,在咆哮怒涛面前,人力太渺小,渺小到怎挣扎都是蚍蜉撼大树。他已经呛好几口水,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慢慢开始只有下沉没有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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