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不及向米楠和杨学武解释,只说句“等下”就匆匆跑出去。
物证室在三楼,方木急于去査看第47中学杀人案物证,沿着楼梯路小跑,对身边走过人视而不见。刚转到三楼缓台上,余光中忽然闪过个人影,紧接着,他就感到自己脖子被人牢牢勒住。
身后尾随而至杨学武大惊,几乎同时扑过来。“你要干什?”方木猝然被袭,本能地抬脚去踩对方脚背,同时右肘向后击出。没想到脚踩个空,右肘也被抵住。
杨学武正要上来帮忙,袭击者忽然嘿嘿地笑。
“你小子,长本事啊。”这熟悉声音让方木又惊又喜,同时,脖子上力道也松尸来。他转过身,冲着对方就是脚。“你他妈想勒死啊?”笑着躲避高大男子,是邰伟。
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现场,真只有个人?
“你意思是……”杨学武沉思片刻,问道,“两个人协同作案?”“不会。”米楠摇摇头,“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这粗心同伙?”
“那就奇怪。”杨学武摊开双手,“两个人先后来到现场,彼此还不认识~觉得这可能?”
米楠脸色微红,垂下双眼说道:“也无法解释这点,所以这只能算是个设想。不过,觉得,在车灯上写字人应该不是凶手。”
方木和杨学武同时问道:“为什?”
杨学武目瞪口呆地看着抱在起乂拍又打他们,直到方木回过头来,对邰伟说:“
“面包车是用死者钥匙开走,这说明凶手先人室,控制住死者后,才能拿到钥匙。觉得凶手多次折返可能性不大,因为那样会增加被人发觉风险。所以,他应该是纵火后才下楼将面包车停在消防车道上。这个时候,火已经在现场烧起来,他应该要尽快撤离才是。如果定要留下那些字,为什不直接写在车里,反而要下车写在车灯上那麻烦?另外,们怀疑凶手戴脚套,所以在车里没发现任何足迹,而车前泥地上却有你觉得他会拽下脚套,再下车写字?”
杨学武连连点头。方木也觉得米楠分析有道理,但是结论太不可思议。
两个人,在没有事先联络前提下先后来到现场,当凶手将面包车停在消防车道上之后,另个人蹲在车灯前写下那组编码。他到底想干什?
如果米楠推测成立,那,在富民小区杀人案中水襄上写下那串编码,会不会是同个人?忽然,方木想到件亊情。
在第47中学杀人案中,会不会也留下类似编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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