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哈布斯堡皇帝以交出部分财政权为代价,将自己的“个人借贷”转换为由议会这一公共机构发行“公共债务”,“国债”就诞生了。荷兰州议会以其高度的信誉、稳定的
增长。比如在路易十一统治期间,税收增长了近四倍。为了征税,法国建立起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22]贵族在地方的统治权逐渐被国王任命的行政官僚取代,这个过程与战国时期中国的郡县化改革相似。[23]
到了路易十四阶段,国王权力无限膨胀,个人独断独行,官僚机构越发庞大,拥有军队达30万,达到“君权神授”“朕即国家”“法律出于我”的与中国帝王相仿的程度。[24]而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英国国王的权力却日益缩小,并且在光荣g,m中被架空成“虚君”。正是这一进一退,导致两国的借钱能力出现巨大差距。
三
为什么法国人借不到钱呢?道理很简单。借钱最关键的是什么?是信用。信用好,能借到钱。信用不好,没有钱可以借给你。
欧洲历史上战争不断,大大小小的国王为了支持战争早就开始想尽办法借钱。一开始,国王们总是以自己的个人信誉来借,但是这样借到的钱有限。为什么呢?一是因为有的国王诚信度不高,说话不算话。二是国王的寿命是有限的,老国王死了,新继位的国王有可能不承认前任国王欠下的债务。所以国王们虽然付出很高的利息,却通常借不到多少钱。
16世纪,哈布斯堡王朝要和法国开战,急需资金。这次,哈布斯堡皇帝脑筋急转弯,不再用个人的名义借钱,而是以其领地荷兰州议会的名义来借。
为什么以议会的名义来借呢?第一,荷兰州议会信誉特别高。我们讲过,荷兰是欧洲议会制度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议会制度最为成熟。荷兰州议会诞生之后,一直信誉良好,从来没有违约过。荷兰曾立法保障银行交易的绝对自由,因此当后来荷兰和西班牙的军队在海洋上厮杀时,西班牙贵族手中的白银居然仍可以自由地从阿姆斯特丹银行的金库中流出。荷兰的银行,甚至还可以合法地贷款给正在和自己国家作战的敌人。所以,大家信得过荷兰。[25]
第二,更为关键的是,国王会死,但荷兰州议会却是永久性机构,不会消失。
第三,哈布斯堡皇帝有时穷有时富,荷兰州议会的税收却一直稳定增长,有稳定的还债能力。
当然,荷兰州议会不会无条件为哈布斯堡皇帝借钱,荷兰州议会同意为皇帝借钱,但要求以后有权限制哈布斯堡皇帝的财政支出,这样还款就有了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