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头,说:“觉得还是不好说。如果背部压迹和肌肉内出血有关系,则可以判定有侵害可能,但现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巧合。毕竟,
摇摇头,说:“如果和地面等物体压迫,不该形成这规则压迹。既然是规则排列,说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态凸起物上被压迫。”
“现场是池塘,周围也就是玉米地,怎会有这规则形态呢?”陈法医问。
皱皱眉头,说:“猜,会不会和电动三轮车有关?”
话音还未落,另张解剖台边林涛叫道:“快看!这具尸体上也有!”
原来林涛看见们发现这特征性痕迹后,立即联想到其他尸体,于是走到另张解剖台边观察。果不其然,在7岁男孩背部,也发现类似痕迹。不过男孩身上痕迹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可能驾驶电动三轮车,现场也没有电动三轮车,也就是说,这说不定真就是起案件!因为有电动三轮车进入!”
点点头,说:“是不是案件,还不好说,但是首先要找到这辆涉案电动三轮车才是。”
“这不太好找吧?”朱大队说。
点点头,说:“挨家挨户找电动车,看能否发现电动车有什异常。另外,还可以动用警犬嘛。”
朱大队点点头,说:“好,马上安排。”
时想不出原因,们只有继续解剖。
7岁男孩和女孩背部肩胛下,都发现块状出血痕迹,但都不是非常明显。
“有这样损伤,能不能断定死者生前遭受过侵害?”陈法医问。
说:“还是刚才说那样,如果凶手和孩子体力对比悬殊,有可能这种约束、压迫性损伤不重。但是,毕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起打闹形成,或者在入水时候挣扎形成。很多溺水尸体,肩胛附近都会有肌肉出血,是挣扎所致。”
“也就是说,现在还是什都不能确定?”林涛问。
尸体解剖工作继续进行。
虽然大家都希望可以尽快结束对孩子解剖工作,但还是要求大家对孩子后背部也进行解剖。
在对女孩背部进行尸表检验时候,突然发现她肩背部貌似有些平行排列点状痕迹。立即拿来酒精,对局部进行擦拭,点状痕迹逐渐明显。
这些痕迹是个个孤立、直径大约在两毫米圆形皮下出血,约有二三十个。可以看出这些皮下出血排列是有规则,有些仿佛可以排列成行。最关键是,每个皮下出血之间间距是大体相等。
“这应该是简单压迹吧。”陈法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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