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记者激动得声音都变调:“叶大律师,官司打赢,您能不能……跟们广大观众说说,你现在是什心情?”
叶紫苏微笑,“现在是法制社会,正义与公理不是强权或者金钱能够践踏,很高兴为当事人赢得他们应该得到权利。”
那个女记者又问道:“们采访过部分受害者,他们说当初走遍全市,都没有律师敢接这个官司,为什您最后会接下来?”
叶紫苏回答得
宇轩昂。他站在法庭上,是如既往气质清冷、舌灿莲花,各种法律条文倒背如流、运用自如。
无数观众守在电视机前,看着他风度翩翩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盯着被告代理律师:“根据高院××年×月×日公布《关于××××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内容……”然后字不差地背出那条那款原文,再猛烈抨击对方刚才说法,忽而冷嘲热讽,忽而义正词严,忽而明着奚落,忽而语双关,转换之间游刃有余,锋芒毕露,令人叹为观止。
前去法庭听审人很多,他每次说话告段落后,下面便会响起阵热烈掌声,法官就会要求他们“保持肃静”。
整个过程就像是场热闹大片,对方代理律师其实也有丰富经验,可是不像他那样多年面对各种炽热目光而习惯熟视无睹,因此在摄影机前有些发挥失常,屡屡被他抓住破绽,迎头痛击。叶紫苏气势如虹,这场仗赢得可谓是酣畅淋漓。
这是最后次法庭辩论,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叶紫苏代理原告获胜,被告必须赔偿死伤者和住房被毁坏者各种费用,除精神损失费方面没有得到支持外,其他合理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搬家费等费用都得到法庭支持。
被告代理律师似乎已经有所准备,因此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主审法官宣布“闭庭”,现场直播却没有结束。摄影机镜头直跟着叶紫苏,看着他露出胜利微笑,然后低头安慰身旁掩面痛哭几位当事人代表,等他们控制住情绪,又与他们握手,这才与收拾好桌上文件资料助手离开法庭。
那些旁听人又对他报以热烈掌声,还有人高呼:“叶大律师,好样。”
他并没有太过兴奋,很冷静地对他们点头致意,脸上带着浅浅微笑。无数人都觉得,他身上有种完美而动人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电视台因为之前有过沟通,并得到他同意,所以能够冲到他面前,进行次短暂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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