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大型犬让人安心体温,喜欢被特别温柔对待感觉,也如既往地贪恋着对方。
“喜欢,”他看着自己手上那枚做工粗劣、装饰浮夸戒圈,轻声说,“想给你戴戒指那种喜欢。”
男朋友太会怎办,在线等,也不是很急。
尽管迟扬本意只是想拖延时间,拖到十二点干些别事情,但现在看来,似乎还有出乎意料收获。
——何弈似乎已经能准确地、具体地感知到“喜欢”这种情绪。
那里,也不嫌尴尬——树灯明亮,能清晰地照出少年人骨骼分明轮廓,还有他手背路延伸到腕骨小臂陈年旧疤。何弈定定地看片刻,没有说话。
迟扬似乎也意识到他在看什,若无其事地翻过来,冲他摊开手心,催道:“快点儿,戴不戴,不戴给,自己来。”
“怎跟逼婚似……”何弈似乎笑下,从口袋里摸出那枚塑料戒指,去拉他手,“你先起来,哪有被戴戒指人还跪着……”
迟扬当然舍不得让他跪,也不太看重这些莫名其妙仪式,纯属跟他逗着玩——和拖延时间:“不行,就喜欢跪着,你不给戒指今天就不起来,赶紧。”
杂货摊老板娘大概都觉得他们奇怪,两个年轻人大晚上不回家,在商场路上玩这种情景喜剧——当事人本人还并不介意围观,眼里只有对方似。
不知道以后会怎样。
也许不会有换到戒指那天,也许那天很快就会到来。
但是……
“哥哥,戴戒指,”迟扬贴在他耳边,学着网上流传俗套情话黏黏糊糊地说,
他都这说,也没有不戴道理。于是何弈顺势拉过他手,如他所愿套上那枚塑料戒圈,左手无名指,最原始全无弯绕方式——和最直白坦荡爱意。
行人寥寥,灯树喧闹,身后就是临近打烊整条商业街,也许夜色宁静长远,神明垂眸,有千万目光注视着他们,看向这幕浪漫而近于荒唐情景。两个人站跪,站着少年给单膝下跪弯腰戴上戒指,也没有什诺千金情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任凭他保持着牵手姿势站起来,将自己搂进怀里。
他听见迟扬埋在他肩窝衣料里,闷闷声音:“喜欢吗。”
答案不言自明。
何弈抬起空闲左手,摸摸男朋友头发,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很像他小时候去亲戚家里玩,有只家养金毛犬很喜欢他,执意要扑到他怀里来——不过迟扬大概是狼犬,只有在他面前才收起尖牙利爪,浑然无害地撒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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