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书能够从千军万马里脱颖而出,凭借自然是高智商和高情商,以及敏锐观察力。
他眼就看出这对夫妻氛围不大对,别扭。
准确来说,是单方面。
因为他看到秦太太漂漂亮亮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得啪嗒啪嗒响,秦总走在后面,视线就没离开过。
文秘书发挥自己作用:“太太昨晚来这里,辛苦。”
秦则崇皱眉头,他从来没给它起过名,问倒他。
这模样落在沈千橙眼里,就是不乐意告诉她,她勾起唇角:“哎呀,秦总该不会是哑巴吧?”
主持人记忆力好,都记得连周前他说过话,丢回他身上。
昨晚事她气到现在,秦则崇反而不急,悠悠地落座在她对面,静静地看着她鲜活表情。
忽然笑。
这条金毛脾气好,每天会自己出去遛自己,回来让庄园管家打理得很干净。
沈千橙第次知道秦则崇养狗,实在难以想象。
她这个人对毛绒绒动物没有抵抗力,吃早饭时间,它就在餐桌边躺着,爪子搭在她拖鞋上。
沈千橙给它扔吃:“张嘴。”
等金毛吃完,又夸道:“你比你主人听话多。”
思乱想之余,没过多久就睡着,压根没管背后男人-
次日,沈千橙手机闹铃响。
她还没动,道阴影已经从她身上略过,将闹铃给关。
沈千橙平时和他基本起醒,以为今天也是,没想到直到下床,这男人还在床上。
资本家终于醒悟,不起早?
沈千橙翘唇:“哪儿呀,不如某人辛苦。”
听这嘲讽,文
沈千橙被他笑得无语。
这男人病疯-
五点半京市已经开始天忙碌。
寂静空寥京郊高速上,宾利像颗流星划过,逐渐驶入城市中心喧闹里。
今天是文秘书带司机起过来接人。
“你也是它主人。”餐厅门口传来秦则崇哑沉嗓音。
说他坏话被听到,沈千橙丝毫没有尴尬感,反正昨晚没有张嘴又不是她。
金毛朝男主人摇摇尾巴。
沈千橙摸摸它脑袋,柔顺触感让她想起昨晚插在秦则崇头发感觉——所以果然是狗男人。
“它叫什名字?”她问。
沈千橙还记得昨晚事,哼声。
在她走后半小时,秦则崇才缓缓睁开眼眸,揉揉太阳穴,轻叹口气,慢慢悠悠地下床。
庄园里养只金毛。
是之前乐聿风办案时收留,他家遗传性地对狗毛过敏,干脆送到他那里,他对狗没兴趣,又送到这里养着。
所以这狗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沈千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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