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兄回来哩!”
宋智看着浑身毫发无伤,正在擦拭天刀方明,脸上满是崇敬之色:“三月以来,大哥接连出击三十七次,每
次最多折损不过十余,却大有斩获,袭击隋军粮道二十余次,焚烧粮草十万担,斩获过五千!隋军无不闻风丧胆,
宋家将士,更是以加入突袭队为荣!”
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根据与宋缺起
兵卒所说,宋缺在争战上往往有着
种可怕
灵觉,能远隔数十里就发现敌军,更是数次带他们逃离陷阱,久而久之下来,自然就被神化
。
“士气可用,这便很好!”
“世人皆以为北人善马,南人善舟,精锐骑兵乃是北人专利,这次
便要令他们大吃
惊!”
方明冷冷笑。
……
疏忽间,距离卫冼陈兵五岭已经过去数月。
轰隆隆!
人能行!”
方明以手抚刀,悠然叹道。
古代夜战最为危险,夜里偷营更往往是被逼到绝路才不得不行拼死之策。
皆因士卒夜晚极易走散,号令难行,甚至往往还未见到敌人便自行崩溃。
不要太高看古代士卒,实际上,他们因为肉食匮乏原因,除
几支精兵之外,体能皆远远逊色于现代,而行军之时
号令传递更是如此。
方明毫不怀疑,在他率领突袭队数十次大破隋军,更连逃陷阱之后,已经得将士死力,就是让他们立即自刎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支百战百胜
军队,就是从这样战无不胜
过程中不断培养起来
。
只是他也谦虚得很,知道自己能做到这点,不过是过人武功,与天眼望气术
配合罢
。
马蹄乍响,鲜艳铠甲沾满敌人血迹,得胜
将士更是满载而归。
“大帅回来哩!”
营寨大门洞开,迎接方明小队。
“哈哈!此次又烧隋军
个粮仓,偷袭
处运粮队伍,真是痛快!”
骑士个个桀骜悍勇,不在意地将马袋内血迹斑斑
首级抛下,营寨内
将士,望向方明
眼睛更是充满炙热,仿佛看到
自己
神祇。
现在,方明就是要用自己望气异能,还有无上
威望为凭,给这些夜兵“开挂”。
“还有……与四川蜀郡贸易,也不要断掉,利用那边
利润,全力收购军用物资,特别是滇马与藏马!”
方明眸中精光闪。
有着解晖独尊堡作为枢纽,此时岭南与蜀地
贸易线已经被方明打通。
以蜀地特产与岭南互相贸易,为宋家带来
源源不断
利润,而有着天龙中大理经验
方明更是立即启动
茶马古道,开始全力以这些利润收购军需,特别是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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