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字号,而且这田见秀字号玉峰,玉峰对见秀,还真有点比兴的意思。
田见秀在李重二后世历史中,为李重二所了解,主要是因为清军、顺军潼关大决战后,战败的李自成准备撤出西安城时,曾下令让田见秀烧毁西安城中全部粮草,避免资敌于清军。可田见秀此时却产生妇人之仁,他担心粮食被全部烧毁后,清军将因粮于民,又担心民无粮可食,将使得陕西重回人间炼狱之中,便抗命不遵,没有按照李自成的吩咐烧毁粮食——结果清军缴获大批粮食,得以不做休整、马不停蹄追击李自成主力,终于在湖北追上了顺军主力,使得大顺政权走上了彻底灭亡的道路。
可以说田见秀的妇人之仁,和大顺政权的最终灭亡,干系很深。可或许正因为闯营之中,不乏一些像田见秀这样的蠢人,才凸显出闯营道德感的可贵性吧。在明末诸多势力之中,或许只有这些愚蠢的流贼,才会有这般幼稚的妇人之仁,也正因为这等愚蠢和幼稚,闯营才和明末其他诸多势力,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气质。
“那倒不是……老掌盘和玉峰叔都读过私塾,多是他二位给大家伙起的字号,不过这字号哪有大王听着威风,我便是不喜欢。”李双喜回答完李重二的问题后,又转过头去问李过,“一只虎,你看我将这小子收为义子怎么样?他的性子我极喜欢,便让我收来做义子多好!”
明末农民军由于长期处于弱势的游动作战,可谓朝不保夕,即使强如闯王高迎祥那般的人物,也可能转瞬死亡,落得个传首九边、京师凌迟的下场,谁又有闲工夫生儿育女呢?因此无论李自成还是张献忠,这些农民军将领,都常常从少年英俊中拣拔一些人物,收为养子,像李双喜原名叫张双喜,也是被李自成收为义子后,才改名叫李双喜的。
“你看这小子叫李重二,我叫李双喜,我们两个连名字都像极了嘛!”
“嘿,就算名字像极,那也只有兄弟名字才像的,哪有父子名字像的啊。”始终一脸严肃表情的李过终于忍不住笑了一声出来,“双喜你自己才不过二十,人家和你年龄相仿,还真是兄弟一般,你怎有脸想做人家的亲爹呢。”
李重二此时也是一脸尴尬,李双喜虽然对自己多有帮助,自己倒也不是对什么农民军的义子制度有何不满和抵触。只是李双喜看着也不比自己大上几岁,对着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兄弟,想叫出一声爹来,那可真不容易了。
“小子,我们闯营这次打城,按照老掌盘的吩咐,本来是不打算收任何一个人的。”李过有些无奈地笑笑,他一张严肃刻板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