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是。
门口站着个体型跟他差不多美国壮汉。
对方穿着蓝白色制服,胸口有颗白色五角星,金色头发梳得整齐又耀眼,背后背着面震金盾牌。
太棒,兼具着士兵自律和严肃,长相又帅气,简直是曼哈顿亿万少女梦中情人,跟脾气又差脸又臭托尼斯塔克点都不样。
托尼斯塔克看着门口站着美国队长。
于是,五分钟后,架黑金色钢铁盔甲降落在哈莱姆区某地铁站门口,之后朝着北布鲁克林方向,消失在哈莱姆区领空。
托尼斯塔克冲身澡,换身干净衣服,打开电视,在报道声中盯着出租屋被他特意锁上门。
他无意识地切换着频道,并且频率越来越快,在遥控器被彻底按坏之前。
烂尾楼底下终于传来轿车引擎声音。
独特,熟悉,像是野马嘶鸣引擎声,托尼斯塔克几乎下就听出来它来自于他那辆兰博基尼LP7000。
接拒绝道:“没兴趣。”
Friday:“但他们已经在路上。”
托尼斯塔克皱皱眉:“什意思?”
Friday:“去北布鲁克林区邀请您加入联盟。”她顿下,后台解析程序运作遍后又补充句,“亲自。”
托尼斯塔克不说话。
用他曾经话来说,就是个自由行走,披着美国国旗,每天高呼爱与和平与正义,还拿着个极具爱国精神薯片蘸酱碗老冰棍。
托尼斯塔克:“??????”
史蒂夫·罗杰斯友好地笑道:“你好,唐尼先生。”
接着是平稳脚步声,最后。
是手指敲在破破烂烂木门上,并不清脆也不是很清晰敲门声。
男人终于放过那个可怜遥控器,坐在沙发上,直到门口人敲第二遍门后才站起身。他停在玄关地方整理下领子,然后故作不在意地打开门:“什——”
“事”字还没说完,后面话在看到门口站着人后就全部咽回去。
——其实按照常理和逻辑推断,作为他唯熟人,邀请他加入复仇者联盟这项工作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唐尼来做才对。
半晌后。
“他——”男人顿下,“他们还有多久到?”
Friday:“从华尔街出发话,到现在为止应该还要三十五分钟,Sir。”
男人拍天戏,不说被闷出身汗,就是白衬衫都因为尘土飞扬场地站上不少灰尘。
而显然,从哈莱姆区坐地铁转乘到布鲁克林需要可不止三十五分钟,他到时候甚至来不及洗把脸。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