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喜欢庄子非,其实只有几天。
此前,他只知道自己喜欢庄子非——喜欢注视,喜欢倾听,喜欢碰触,当对方遇险时他会惊慌失措。
那时他以为,他不能没有钱,也不能没有庄子非。因此,当两者要二选时,他感到很茫然,无法做出选择——他对未知领域仍有本能恐惧。
而此时他才明白,他是可以没有钱。
但他不能够没有庄子非。
他又想起,五分钟前,樊九如给他发那条短消息。樊九如问,如有时间,是不是还要在起吃个晚饭。她还说:“你真是坚强、开朗,在那样时候,竟然还能谈天说地,不让气氛变冷。”
坚强、开朗……凌思凡觉得很可笑,他何曾坚强过,又何曾开朗过?
可惜,除那个人,没人看出来。
他内心晦暗无比,而庄子非,却拿着盏灯进来,照亮他自己都没到过角落。
凌思凡将头埋在自己臂弯中。
底。
这种“也许死会比现在要好”感觉已经很久都没有过。
……
——庄子非走后第二星期,凌思凡收到个包裹。
他打开看,发现是衣服。
这和他逻辑相悖,可他确实是发生。
似乎有谁写过:免遭痛苦
受不……他想,受不。
再这样下去,他又会和中学时某年样,想追求死亡。
十六年来,他不曾相信任何人,只自顾自努力赚钱。在他看来,财富比善变人要值得信赖许多,几乎是他全部安全感来源所在。他直在“钱”上打勾,在“人”上打叉。他从来就没有想过为某人放弃他财富还有地位,在他过去脑海中,这种行为毫无理性、简直荒唐到极点。
十六年,将近六千天,不算短,足以形成习惯。
在八百多万分钟中,他每分钟都是这样想。
全都是好品牌,价格定不菲,随着衣服还附张小纸条:“之前买,本来打算件件送,现在看来没机会,都寄给你。”自己认真而又飘逸,像那个人样完美地结合很矛盾特质。
凌思凡把那张字条仔仔细细看多遍,用指尖去摩挲,用嘴唇去碰触,可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感受到更多。
“……”
不行……就和抱着兔子睡觉样,根本无法医到病根。每天晚上,他都会抱着兔子玩具睡觉,好像紧紧抱着,就能离那个人稍微近点般。最近他也开始吃胡萝卜——往常他很讨厌胡萝卜,竟然开始散发出清香。
凌思凡伸手拿过被子喝口柠檬水,立刻就被酸得眼前模糊,连睫毛都沾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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