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再说说电影审查可能有发展方向,比较枯燥,但也是这篇文章最最常见议题……
[注]:2017年,《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出来……这比以前法治些,可是依然乱七八糟……里面只有两三条在法律上算具体规定,orz。
不过,虽然说‘等待’与‘希望’,从2003年到现在,17年,似乎尺度没有变化……如果不是更严话……
拍,用以讨好各州z.府以及那些反电影派。好莱坞八大制片厂联合支持《海斯法典》,而因为八大制片厂垄断影院,中小片商不得不从,也就是说,“行业自律”是强制。到1948年,派拉蒙案打破垄断,“八大”剥离旗下影院,对《海斯法典》反抗为成为个可能。而后,1953年《奇迹》胜诉,1960年,电视冲击电影行业,好莱坞工业体系为生存迸发能量,把“新价值”带进电影,不再遵守海斯法典,到1968年,《电影资源分级制度》正式实施。可随后,大制片厂直包揽好莱坞电影大片,自由主义与美国梦等“新价值”约定俗成,行业、市场无比默契,“反叛电影”观众极少。所以,这能叫作完全自由吗?谢兰生也不大清楚。
总之,目前来看,比较现实做法,个是在审查委员会争取到更多席位,实现更多行业自治,个是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整个流程,实现更多法治管理,第三个是在各方面为审查+分级双管齐下做些准备,最后个是,等时机到,就全面推动审查转为分级,虽然似乎十分缥缈。
在分手前,谢兰生跟对方教授又说到资本问题。
他们两人全都认为成熟机制是必要。好莱坞“电影预算=预售金额x3”“投资银行把把投,而不是个个投,吃市场不吃项目,因为最后总是赚20%”“保险负责超支部分”等等模式并不可行,因为那是独占80%全球票房好莱坞。不过,中国市场目前这些“对赌协议”“保底发行”让电影公司确确实实心急火燎狗急跳墙……
再告别是六点钟。
兰生接到莘野电话。对方带着磁声音透过听筒又传过来:“还不回来?明天下午《天》公映。”
“回回。”谢兰生笑,“这就回。”
这天,跟电影节负责人谈,跟电影局副局长谈,跟电影学院大领导谈,跟电影发教授谈,谢兰生竟不觉得累。
挺莫名地,他想起《基督山伯爵》最后段最后句来:
【人类切智慧包含在四个字里:‘等待’与‘希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