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三叔没有注意外头景象,只专注地查阅着账册,眼也不抬:“唔,没想到还有大商号跑到这穷乡僻壤里头卖瓷器,这儿贵族买得起吗?”
他想想,摇摇头:“去看看,杀杀价,如果价格合适,咱们就把他家瓷器都买下来,回头运到明珠城,价格至少能翻番。”
陆三叔刚走下马车,还没走进渊流银座,目光却黏在顾客穿件灰色羊毛衫上。
比起只被款式吸引陆鑫,陆三叔眼光更为老辣,他眼就发觉这种毛线细密织成衣物,对于北地御寒有多重大意义。
如果陆氏也能掌握这种衣料……陆三叔按捺住心头火热,特地放低姿态,向那客人问道:“小哥,你身上穿是什?”
笑:“不过若是少爷想去凑凑热闹,去看看也无妨。”
两人谈话间,商队缓缓通过城门,正式进入渊流城内。
陆鑫挑着马车帘往外看,习惯路行来颠簸,进城,马车越走越稳,车轮滚过路面顺滑得几乎没有声音。
道路两旁行人来往熙攘,相当热闹,叫卖吆喝声起此彼伏,街面出奇得干净。
陆氏以布匹起家,陆鑫着意观察人们衣着,大部分人居然都穿着没有补丁新衣,还有种灰白色毛茸茸高领套头衫,这种款式衣裳,他从来没见过。
客人莫名看他眼:“毛衣啊。”
“这衣料和款式都十分别致,很贵吧?是从明珠城买吗?可以话,能否割爱,转卖给?”
客人愣愣,第次见还有人要二手衣。
陆三叔笑容和蔼,命人从马车后取三匹上等穿花亚麻布:“这三匹布,都是们北济陆氏商号招牌,能制成好几件衣服。跟你换身上这件毛衣,应该绰绰有余。”
客人像看傻子似看他,撇撇嘴:“想买毛衣,大街上多得是,银座就有卖,那明珠城还得跟们买呢。再说,麻布又不值钱,跟换?美得你!当傻吗?”
牵着小孩出来采买大人甚多,脸上也绝少有朝不保夕愁眉苦脸。
甚至连衣不蔽体乞丐都少得可怜,在北济城,陆鑫几乎每走到条街巷,都能遇到三五成群上来乞讨乞丐。
原以为渊流城是个被兽人族肆虐过后、百废待兴残破城市,没想到,这里繁荣已经大大超乎他意料。
陆鑫趴在马车窗上,皱着眉头苦思,难道自己对“不流入小土城”几个字,有什误解吗?
忽而,他眼前亮,扯扯三叔袖子:“阿叔,你看,那间铺子名儿好怪啊,叫什渊流银座,咦,你看那伙计手里,像是是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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