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没有人可以证明你俩关系。
证物中旅行申请表,你爱怎写就怎写,那根本不算证据。至于项链,你说那是打算送给初美礼物,这也只是你面之词。那围裙呢?不管怎样它肯定是初美东西。就像先前跟你说,初美曾穿着那件围裙拍过其他照片。
你要从日高家拿走日高初美围裙并非不可能。日高邦彦和理惠结婚之前,曾将前妻初美遗物作过整理,那时你过去帮忙。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件围裙,应该还挺容易。
去帮忙整理那天,你可能还偷走其他东西,也就是相片。被偷走相片恐怕得具备这些条件才行:首先,必须是初美独照;其次,没有其他照片可以显示日高曾摄于同场景;最后,同样个地点,最好还有几张纯风景照可兹对照。全部符合这些条件,就是那张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相片。你把初美独照和风景照偷偷地放进口袋。
嗯,当然,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偷,但你有可能会偷。既然有这个可能,那你所声称与初美间不伦恋情就不足采信。
如果杀人未遂、你被日高威胁、作品被剽窃这些事都不存在,以此为前提,说你们外遇关系也系子虚乌有,应该不过分吧?
没错,这样看来,初美意外当然也只有个解释。那肯定是交通事故,并非z.sha。既然没有动机,也就没有理由怀疑她是z.sha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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