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江无语摇摇头,搭弓。
就在这时,道白光掠过,那盗贼惨叫声,倒在丛灌木上。
李信惊呆。
只见只有着白毛黑斑夜枭无声地立在那盗匪后颈之上,尖锐利爪深入血肉,此刻正滋滋地冒着血,那眼睛在黑夜里越发黑恐怖,却是没看李信,而是直直地盯着严江,那眸里是深深愤怒,仿佛遭到背叛,让李信都有些恐惧,本能地就让开身体,等严兄自己去抗。
“小陛你醒,”严江脸上欢喜表情倒不是伪装,“正担心你没吃呢,想着收人头就快些回去呢,你找来地也太快。”
练手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整个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距离,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命中率。
杀他们,没有点心里负担,因为他们围绕在起啃食,是具老人骸骨。
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和兔子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时候是个头哦。
下秒,铎声,说话盗贼便被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
在盗贼拿起削尖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名盗贼胸口血花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
猫头鹰怒气勃发,飞上去就落在他肩膀上,它爪子血淋淋地,弄他身,脖子三百六十度扭数次,仿佛在寻找什出轨证据,怒气越发地深,但严江却只是柔声安慰:“小陛放心吧,自从有你,就没找过别动物,连阿黄都是你定要选定当坐骑才买。”
说来也奇怪,平时陛下都把汗血马视为坐骑,但当他在秦朝把阿黄卖掉,却点反应
“没问题,觉得可以选三个!”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上去。
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箭,将最近人射中胸口,长弓收,反手就刀收割面前又个人头,侧身避,把身后名盗匪割喉,他战斗极为狠厉,没有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技能,让他们无数次从军队手中逃生。
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声,拉开距离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
他再拉弓,又是箭射出,立时又倒人,再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
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个往林中飞奔去,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去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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