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和法直关注律政署试点,把检控官职务交给律师后四案全胜。特别是曹云这个胜利让他们心惊肉跳。他们不能让所有人能力样,只能通过法律修订来减少人对法律影响。
越正:“形式片大好时候,总有人出来捣乱。成也曹云,败也曹云。”
越传:“和曹云无关,走叉要不出手,窝着当乌龟。要击致命。曹云只是走叉利用枚棋子。唯挽救办法就是说服曹云和们合作。但是走叉到底是谁?曹云为什愿意帮助走叉
去吧。”
越传:“这时候把你交出去,妄作小人。这波操作很骚。开始没有把底牌打出来,而是用波浪式波段进攻。步步将们逼入绝境。对方要不是你马克,而是要社团。晚上刚刚收到消息,最高法即将就新修订几部法律征求意见。其中包括警察证词权。”
举例:警察执法,和位妹子产生冲突,妹子撕扯自己衣服大喊:警察打人,警察非礼啊。
按照旧警察法,如果妹子坚持指控,警察要先被停职接受调查。如果警察缺乏人证和物证证明自己未侵犯妹子,即使没有证据对其提出指控,也会成为边缘人。
按照新警察法,警察有自证之权。事发后,警察不承认发生这种事,在没有实际证据之前,警察工作生活不受干扰。
其次废除多条法律,其中有审问要求与细节。比如警察做笔录必须打开门,警察必须就受审者身体伤情进行调查和说明。
总来说,取消对执法队伍束手束脚法律,增强执法队伍调查权。同时也加强检察官对警察办案监督。检察官有权解重特大案件侦破进展,会见被刑拘或者羁押嫌疑人等。
最可能受争议条是,推翻面虫理论。假设A证据被污染,如果检方和警方能证明B证据没有被污染,那A证据无效,B证据有效。如果有重要证据被污染,案件将发回警方重新调查,并且原办案警察必须回避本案。
曹云和陆航这两个小人物影响规则修订,特别是陆航,让最高法内部进行持续数天激烈辩论。结论是陆航做法是对,因为陆航是基于现行法律辩护,保护现行法律。但面虫理论是错,必须废除。
最高法担心是,A杀B,而后警察C故意污染件证据,如此来导致A无罪释放。这是无法接受。因为犯罪成本太低。警察C污染证据断送只是自己职业生涯,最严重也就两年牢狱之灾。考虑到警察实际收入,和犯人可能实际收入,收买警察污染证据是有可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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