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航道:“第二个证据,阿强撒谎,在发生命案后,他没有主动和警方说明钱和手表事。在被警方扣押审问中,他又撒谎自己八点十分脱岗到楼员工更衣室,证人证明阿强是八点三十五分到达更衣室。按照线路计算,三楼通过防火楼梯到楼更衣室,快步话大约是分钟左右。也证明阿强有作案时间,阿强在作案时间上撒谎,就显得非常可疑。”
陆航继续道:“第三点,根据阿强第二次修改口供,他补充洗手液回洗手间,看见洗手池上钱和手表。们假设阿强立刻做出决定,等同阿强三十四分拿走钱和手表。们再看死者沈适,死者沈适是三十分前往洗手间,按照现场,沈适将手包放在洗手池,然后脱下手表,这表示他是尿完洗手,应该是三十二分左右。在分钟时间内,凶手将沈适杀死,拖进洗手间,这有点离谱,要知道沈适常年健身,最少有些反抗力量。间接表明阿强又在撒谎。”
陆航道:“第四点,沈适是被把牛排刀刺入心脏而亡。法医报告认为,沈适是被人从背后袭击。们知道沈适在洗手,肯定会看镜子。什人才会让沈适没有戒备呢?并且也不打招呼呢?那很可能可以在洗手间内随意出现专职人员。”
陆航道:“第五点,要命点,阿强是求人换班,阿强本是负责二楼餐厅洗
于是就拿走手表和手提包内现金前往员工休息室,将东西放到自己更衣柜内。
……
云隐拿着记录本道:“本案警方主要掌握以下几点致命证据。是更衣室证人,证人证明阿强在说谎。二是死亡现场,也就是号坑位内,有很多阿强指纹。”
曹云等待着。
云隐看曹云等待着。
“没?”
“没。”
曹云道:“云总,麻烦你滚蛋到边自己玩女人去好吗……航!”
陆航道:“警方有几个证据。第个证据是嫌疑犯阿强背景,阿强今年三十三岁,十年前前往南非务工两年,两年劳务签证期限到后,他离开工厂,成为名非法移民。按照警方调查记录,警方猜测阿强直在打黑工,在案发前两个月,南非家医院记录阿强生病住院,医疗费大概五万左右,阿强赖账跑回国。回国后,他并没有很风光,临时住在大阿姨家中,在案发前个月左右,才找到这份工作,在宾馆当PA。这个背景就表明阿强不是个很老实人,在外打工十年没有积蓄,侧面说明阿强可能存在些陋习。”
曹云点头:“没错,人品虽然不是证据,但是也会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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