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定期核查住址,监视就算吧,毕竟他应该不会毁灭证据畏罪潜逃。”
“嗯。”草薙对武藤看法表示认同。事到如今,莲沼身上恐怕很难找出能证明他与并木佐织被害案有关破绽。尽管此类案件常规做法都是先以其他罪名将嫌疑人逮捕收押,然后再对其审讯,直到顺利拿下口供为止,但是对于直选择沉默而且不怕长期蹲牢房莲沼来说,这招并没有什效果。
“总之先和您汇报这些。”说完,武藤挂断电话。
草薙放下手机,嘴里阵发苦。他觉得被种深深无力感所包围,甚至连站起来力气都没有。
莲沼刚被释放后不久,草薙就去咨询负责此案检察官,到底需要什样证据才能让检方对莲沼提起诉讼。
在不久前给他打来电话,说是想暂时借住在他那边,等找到住处再搬走。”
“增村同意吗?”
“同意。他说他也没有什好拒绝理由。”
“是吗?看来这两个人交情不浅啊。”
“为防意外,昨天晚上们找人盯夜。不知道是不是为庆祝久别重逢,他们两个人直闹哄哄地喝到很晚。”
检察官表示,首先要有证据表明死者并非死于意外,也不是自然死亡,而是被人谋杀;其次,还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莲沼就是动手杀人真凶。如果找不到这两项证据,不仅很难提起诉讼,而且从之前案例来看,只要莲沼还是不肯开口,就算真上法庭也极有可能被判无罪。
“难办是,们其实很难在法庭上主张莲沼曾经将尸体运往静冈。毕竟们掌握证据并不是目击证词,而是N系统记录。”
听检察官解释,草薙哑口无言。N系统调查记录不可作为证据提交,警方目前对此有明确规定。旦提交,警方就必须在法庭上将N系统组织架构和具体监控地点和盘托出,所以早在N系统构想之初,警察厅就提出杜绝公开方针。
虽然检方要求十分严苛,草薙当时还是给
草薙叹口气,居然有人能和莲沼这种败类气味相投,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们对增村个人情况也做些调查,发现他有前科。”武藤压低声音说道,“四十多年前,他曾经故意伤人致死。”
“哦。”草薙含糊地应声,也许这就叫物以类聚吧,“今后你们打算怎继续跟这个案子?”
面对草薙提问,武藤稍显痛苦地低声喃喃道:“也就只能先去找找目击线索,该做们其实都已经做完……”
“莲沼那边还要继续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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