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个男人,三个女人,两个孩子。每个人死前样子都不样,都记得,记得时间,他们穿着,表情,最后话,就是记性太好,不适合做杀手。但是使把好刀,无亲无故,想买地盖房子,只能干这个。男人说,他们死前都说什?杀手说,个五岁孩子说他有个糖人,进屋时他藏在枕头底下,杀完他就把它吃吧,要不然就化。男人说,你吃吗?杀手说,吃。是个孙悟空,脑袋化,粘在枕头上。男人说,甜吗?杀手说,很甜,吃过最甜东西,吃完之后心情好许多,出去找口井喝不少水。你骑马来?男人说,对,骑马,所有积蓄都买这匹马给她骑。对,忘告诉你,她有病。杀手紧张起来,什病?男人说,她蜕皮。杀手说,怎蜕皮?男人说,从二十岁开始,她每到十二月就蜕次皮,然后又变成年初样子。杀手说,那不是不会老?男人说,不老,喜欢还是不喜欢?杀手说,喜欢。这烧酒好喝,你再喝点,你看,干这多年杀手,终于迎来好运气。男人说,贵在坚持,个事情做久,总会迎来好运气。
就这多。读完之后马上开始写回信。
朋友你好,你会写细节,这很好,你敢于停滞,这也很好。写很久,才悟到这个道理,小说不是现实峻急简笔画,小说是精神蛋,你得慢慢孵它。人精神是混乱,漫无目,充满细节,在个不起眼地方盘旋。狄金森怎说来着,封信总给不死之感,因为它像是没有肉体纯心灵。你写是要写小说,或者说,认定小说,这让感到欣悦。在写作之初四处碰壁,无门无派,无所依仗,只能硬写,次次投稿。后来有个编辑赏识,给回信,提修改意见,夜没睡,按她意见修改,第二天早,绞尽脑汁想写封漂亮邮件给她,甚至比修改小说花费精力还要多。就在邮件发出之前,她告诉,她上司看初稿,说没有修改必要,所以这次算。临她说,你可以写别,到时再给看。哭场,然后另外开始个小说。给你讲这个故事并不是要说明自己坚韧,相反是个经常要放弃人,但是除此之外找不到合适自己做事情,或者说有热情去花费时间度过生命事情。这是种消极选择,就是别人先挑自己行当去做,只能挑这个唯个剩下。现在忆起你脸,你脸狭小,闪烁着自命不凡和不择手段神情,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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