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布莱恩第三次见到李逸文,再准确点,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对方叫李逸文。
第次是个早上,九月份清晨,布莱恩正赶着去上第节课,而且不出意外,他应该快迟到。他飞速穿过大堂,跑着跨过楼梯,他走得太急以至于在拐角处不小心撞到个正在下楼男孩。
这是毫无疑问见钟情。
那个男孩比布莱恩更矮点,亚洲人。对方抬头看他眼,小声道歉,又有点羞涩地抿嘴对他笑下,然后就飞快地侧身绕过他,下楼。布莱恩当时当然没有认识到这些,甚至在很久之后他都不愿承认那是见钟情。用他话说——他只是对那位腼腆亚洲人有点印象,再退步讲,也不过是偶尔会想起他。但布莱恩没有意识到是,即便在那个男孩离开后,他也只是依然傻傻地站在原地,企图在人群中再次找到那个背影,并且期待着能够再次偶遇对方。
再次见面是两周后,说是见面或许有点不太准确,是他单方面看到那个男孩,在图书馆角落里看书。他看到男孩瞬间无法控制地兴奋起来,那种感觉很难形容,窒息感笼罩他,就像肺被把攥紧;心跳加速,似乎被什东西捂住耳朵,他只能听见自己隆隆作响地心跳。布莱恩知道自己该去搭个话,放轻松,随便问点什,至少应该想办法知道对方名字。可现实却是他只敢躲在旁偷偷观察对方,甚至都不敢换个离男孩更近点位置。
布莱恩那天本来打算查完资料就离开,但最后却硬是跟着那个亚洲人口气在图书馆待四个小时,甚至连对方什性别都没弄清楚。当然,他厢情愿地选择相信对方是个Omega或是Beta,并为此找许多论证——个Alpha不会那瘦,那腼腆,那孤僻,孤僻到可以个人抱着本小说在图书馆坐上下午;但最重要是,布莱恩从心里由衷希望对方不要是个Alpha。
大约在下午六点时,对方终于结束漫长又无趣阅读时光,但他并没有把书放回去,还多借两本,共三本书。布莱恩随手抓本书后就赶紧排在对方身后,近到低头就能看见对方头顶,甚至想要试着去闻闻对方味道好去判断性别。说实话,他觉得自己行为变态极,就像什欲求不满跟踪狂。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似乎真起到作用——布莱恩能闻到男孩身上传来阵香味,他分不清这是信息素还是洗发水抑或是什洗衣剂,那味道很淡,他要小心翼翼仔细寻找才能闻到点点,稍不留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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