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加布写,而是来自他最好朋友。
“他已经写好这封信,呃,只有上帝知道他到底写好多久。他直在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给你。有可能前刻还怀揣着美好期待,下刻又沮丧像个傻子。作为他最好朋友,实在是看不下去,决定给他个痛快。”扎着个狼尾少年道林,在岁聿记忆里如是说,“不管你对他有没有感觉,都请告诉。好吗?”
少年岁聿奇怪看着眼前学长,迟迟没有去接那封烫着火漆印章情书。
道林只能继续:“收下吧。如果你不喜欢他,发誓,会想办法帮你打消他全部想法,不让他来给你添乱,保证大家都不会尴尬;但如果你也对他有好感,那就随便你们。”
看道林意思,他应该是觉得岁聿对他这位好朋友没什意思,想帮自己朋友快刀斩乱麻。毕竟沉
来想和加布说他找到他知音,但是在看到加布朋友圈里“演唱会疯狂排练中……”字样后,还是选择放弃打扰。
加布不仅是岁聿认识朋友里最爱无聊搞事,也是最出名个,早在他们还在上学时候,他就已经是公学里公认大明星。
长得好,性格好,人缘好,还是戏剧社社长,主持并参与公学大剧院里每场话剧、歌剧以及音乐剧演出。
岁聿记得,那个时候加布就很热爱倒腾自己头漂亮浅金长发,经常五颜六色公然出现在课堂上,这位外国友人颜值底子是真好,什色都能轻松驾驭,还很有创意。有次看起来平平无奇,实则是涂荧光粉,晚上黑,他就是整个公学最亮眼崽。
同时,加布也继承F国人骨子里爱情浪漫,是个非常知名花花公子,大众情人。
当然,这里必须得解释下,加布并不会同时交往好几个情人,也不会劈腿出轨,他就是单纯得每段感情都无法长时间维持。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他就定会换个恋人。他感情总会像是爱上对方那天样,迅速涌来,又迅速退却。
用他们共同个女性朋友伊莎话来说就是,加布原生家庭注定让他无法拥有段健康而稳定亲密关系,因为他总会在最好时候搞砸它。
加布对这种说法不屑顾,觉得他父亲混乱男女关系才不会影响他,他只是还年轻……还在勇于尝试。
岁聿都有点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会和这样个人认识。
毕竟以岁聿性格来说,他真很难和复杂加布里埃尔成为朋友,他努力想很久,这才想起来好像是因为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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