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记得怎剪弦,血下子涌上头顶,钢丝钳残忍地探下去,仿若屠杀某种无辜动物。
几年以后他才有勇气回想当时,觉得自己根本已经处于半疯状态。
林家那凌驾于豪阔之上大户人家气派刺激他,林家保姆友善、林雁行温馨房间、妈妈买昂贵琴刺激他,甚至热巧克力和牛角面包香甜都刺激他,让
林雁行心里觉得不对,忽然陈荏抬头瞧他。
这眼让林雁行怔住,因为陈荏很久没用这深黯眼神看过他,瞬间像是回到去年夏天。
“你不舒服?”林雁行充满担忧。
陈荏摇头:“没事话,要回学校……”
突然他张大嘴,因为林雁行带着把吉他。
应,于是说:“那你先吃点心,上楼换身衣服,这校服上有血。”
陈荏只好在厨房中岛台前坐下,由于紧张只挨半边椅子,保姆劝他吃点东西,他尽量礼貌地拒绝。
他望着掌心细密纹路,心想等林雁行换好衣服下来就走。
他知道自己担心百分之九十九是多余,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条河流,前世错误今世不可能再犯,但记忆太深刻,他很难说服自己不在意。
他想掌纹啊,如果你真是人生命运见证,那就请你让安然度过今天,因为今天对来说是个坎儿……
“那是……”他颤声问。
“妈刚给搞回来限量版吉他。”林雁行笑着献宝,“价钱就不谈,全世界只有十二把,虽然现在玩得挺烂,但只要给时间,保证能驾驭这玩意儿!”
阵冰凉沿着陈荏小腿往上爬,渐渐浸染他背脊,填塞进骨头缝,他感到全身都冻得死板板,只有种嘈杂在耳边盘旋,是那把琴声音。
他当然见过那把琴,十五年前他出于可怕嫉妒和偏激,趁着林雁行离开剪断它所有琴弦,然后不顾切地逃走。
他至今还记得弦是怎断,如古诗所言,其声铮铮然。
林雁行跑进自己房间脱掉血衣,迅速套上件卫衣,随后忙乱地在屋里转圈,觉得红眼睛是挺吓人,于是找副平光眼镜戴,用布把伤眼蒙上,以维持他在陈荏心目中帅哥形象。
接着他抓上样东西就下楼。
他转过楼梯去厨房,看到那人正僵硬地坐着,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手心看,显得局促又可怜。
陈荏那张漂亮脸、那副惯常不咸不淡神态,用多年后话来说属于“禁欲系”。
禁欲系人有点儿冷,但不显可怜,林雁行虽然出于滤镜常常觉得他小可怜儿,却从没见过他局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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