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查看手腕,又检查脚踝。他为拿来用洗碗巾包好冰块,说下次两人再闹,要是有什不对劲,定要告诉他。他离开后,继续写日记。真是在闹,在开玩笑吗?写道。难道他不知道他在伤害吗?不知道。真不知道。
开始自反思,思考自己是否表达清楚:低声说些什,尖叫些什?决定相信,如果换种方式请求他,让他冷静下来,他就会停下。写下这些,直到让自己相信。这并没花很长时间,因为想相信就是这样。想到过错在,感到很欣慰,因为这意味着事情还在掌控之下。
收起日记,躺在床上,背诵着这段话,仿佛这是首决定要用心记住诗。几乎就要将它牢记在心,突然被个念头打断背诵。幅画面侵入脑海——躺在地上,胳膊被按在头顶上。重回停车场,低头看看自己露出白花花肚皮,然后抬头看看哥哥。他表情令人难忘:不是愤怒或狂,bao。其中没有怒火,只有平静快乐。然后有点儿明白——尽管内心不愿承认——他快乐正源于对羞辱。羞辱并非事出偶然或副作用。那是他目。
这种不完全认识攫住,有几分钟脑海被它占据。从床上坐起来,重新拿出日记,做之前从未做过事:把发生经过写下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日记中使用模糊隐晦语言,不再隐藏自暗示和提议。写下记忆中内容:有次,他强迫下车,将双手举到头顶按住,衬衫也蹿上去。恳求他让整理下衣服,但他好像听不见话。他只是像个大浑蛋样盯着它看。幸亏个头还小。如果个头再大些,当时就会把他撕成碎片。
“不知道你到底用手腕干什,”第二天早上爸爸对说,“但你这个样子在队里派不上点用场。你还不如回犹他州。”
开车返回杨百翰大学就像次催眠;到那里,关于前天记忆就已经模糊褪色。
查看电子邮件时,切回忆重又浮现。有封肖恩写来道歉信。但他已经来房间道过歉。从没见过肖恩道歉两次。
拿出日记本,写另则日记。与上篇相反,在这篇里,对回忆做修正。这是个误会,写道。如果叫他停,他会停下来。
但无论选择如何记忆,这个事件都会改变切。现在回想起来,为此感到惊讶,不是为事实上发生什而惊讶,而是为笔下发生什而惊讶。在那个女孩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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