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见任何由“可被引渡者”派来的使者,也不会同他们或是任何人协商任何法律事宜。也就是说,不讨论任何原则问题,只讨论操作问题。全国刑事诉讼法庭庭长(他既不供职于行政机关,也不由行政机关任命)将正式负责与“可被引渡者”或者其合法代表的一切联系。所有的交流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存档。
他们在讨论法案时非常高效,还带着一种在哥伦比亚难得一见的缄默。一九九○年九月五日,法令通过了,即2047号战时法令:自首与认罪者可以免于引渡;如果认罪后还同司法部门合作,将获得多达三分之一的减刑;如协助揭发,将获得六分之一的减刑。总之,如果一个人因其某项或所有罪行而被要求引渡,只要积极配合,就可以获得多达一半的减刑。对正义最简单、纯粹的诠释是:引渡意味着极刑。签署该法令的部长委员会否决了三起案件中的引渡决议,也通过了三起,这仿佛是一份公示,声明新z.府只会将放弃引渡作为法令能给出的主要优惠。
事实上,与其说这是一部松散的法令,不如说这是一项用来从整体上打击恐怖主义的总统政策。它不仅仅针对毒贩,还针对一般刑事案件中的罪犯。玛萨·马尔克斯将军没有在安全委员会上表达他对法令的真实想法,但是几年后(在竞选共和国总统时),他毫不留情地抨击了这部法令,说它是“这个时代的谎言”。“这部法令践踏了司法的威严,”他写道,“葬送了刑法的历史性尊严。”
这条法令前路漫长又复杂。“可被引渡者”(即众所周知的巴勃罗·埃斯科瓦尔“商号”)虽然为了得到更多好处,将大门微微敞开,但立马对法令进行了抨击。主要理由是该法令并没有明确他们不会被引渡。他们还要求能被当作政治犯处理,并享有M-19游击队员那样的待遇。M-19已经被赦免了,而且成立了一个被认可的政党。一名成员还当上了卫生部长,所有成员都参与了国民制宪议会的选举。“可被引渡者”的另一个顾虑是,他们需要一座保证他们不受敌人伤害的监狱,还要保障他们的家人与随从的生命安全。
传言说,z.府制定这部法令,是由于受到了绑架案的压力,而向毒贩的让步。实际上,该方案在迪安娜被绑架之前就已经有了进展。而几乎与法令出台同时,“可被引渡者”绑架弗朗西斯科·桑托斯和玛丽娜·蒙托亚的做法,又一次拧紧了螺母。后来,因为八个人质也无法让他们达到自己的诉求,他们又绑架了玛露哈·帕琼和贝阿特利丝·比亚米萨尔。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