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人让写。每年都会有名员工写个剧本,教职工来表演。这是这里传统。”
“那个人是谁?谁让你写?”
弗利特犹豫不决,似乎不愿意报出名字。“是格拉文尼先生。”他说。
庞德点点头,弗雷泽知道他没必要问这个问题。他早就知道。“你创作《暗夜召唤》是为纪念你父亲,”他继续说道,“你和说他最近刚去世。”
“年前。”
觉恶心,每个人都和你样。他们很钦佩他。他是战争英雄,是模范父亲,是大家知己,而是唯看穿他人——早就该杀他。实话实说。不要以为没有想过。”
“你为什留在这里?”
格拉文尼耸耸肩。在弗雷泽看来,那段经历让他筋疲力尽。他耷拉着肩膀,垂着浓密胡须。“无处可去。因为和杰玛结婚,特维德才给这份工作。不然你以为个没有任何资质跛子怎谋生?留下来是因为不得不留下,尽可能地避开莫里斯顿。”
“甚至在他获得奖章时,在他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时?”
“这对来说毫无意义。你可以把块金子镶在个懦夫和骗子身上,但这不会改变他本性。”
“然而,当到你住处拜访时候,觉得很奇怪,房间里没有他最近照片。牛津入学那天,是你母亲陪着你。你父亲不在。他也没有出现在你毕业典礼上。”
“他生病。”
“他已经过世,弗利特先生。迈克尔·弗利特中士,曾效力于皇家炮兵第六十野战团,于九四年十月二十日去
庞德点点头,好像这就是他希望听到那个答案。“所以这件事核心矛盾在于,”他说,“福莱公园唯有动机杀死约翰尼·莫里斯顿男人同样是不可能实施这次作案人。”他稍作停顿,“除非,也就是说,还有第二个人也有动机,甚至是同样动机——来学校目明确是为复仇。”
塞巴斯蒂安·弗利特意识到侦探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挺直身体,血色涌上脸颊。“你在说什,庞德先生?没去过西迪雷泽格或是它附近。当时不过十岁。年纪太小,无法参战!”
“确实如此,弗利特先生。即便如此,们见面时候,就说过,在乡村所预科学校担任英语老师,对你来说似乎大材小用。你以牛津大学第名成绩毕业。你年轻,有才华,为什要选择在这里埋没自己?”
“们第次见面时,就告诉你。正在写部小说!”
“小说对你很重要。可你却停下来创作部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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