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知道角要离开红木部落、前往神坛部落时候起,陆迩心里就觉得空落落。
这种感觉和迁徙之前角出门寻找新家时心态相似,却又有些不太样。
醉酒之后,陆迩确实发现自己对角有好感,也不太抗拒角亲近;但比起性子直率、感情像火焰般热烈兽人,陆迩考虑得会更多些。
——他对角好感究竟是友
现在两只羊还很胆小,等会它们饿得受不肯定会吃。
自从小咪和小噜之后,这是陆迩第三次养小动物,回房间之后就开始计划怎养羊。
他大概回忆下现代牛羊畜牧些知识见闻,边在心里揣度边问:“你觉得给它们起名叫‘大咩’和‘小咩’怎样?”
角脸上神情空白瞬间,想到自己可能又要多个“弟弟”和个“妹妹”,赶紧劝阻道:“还是不要给它们起名字。”
“嗯?为什?”
陆迩脸上表情忽然柔和下来,唇角弯起温柔弧度,走过去接过只小羊,摸摸软乎乎羊毛,心里比羊毛更加柔软,低声笑道:“哪儿来?”
看到陆迩笑容,角瞬间高兴得比吃两碗饭还满足,有些得意地道:“在外面转好久才抓到。”
“只抓两只小羊羔?”
“大羊丢给战。”角晃晃手里羊羔,神色忽然变得有些苦恼,“这东西怎养?要给它造个栏吗?”
陆迩忍不住笑声:“不用,拴好就好,天冷话就先养到猪圈里。”
“起名字就……不太舍得。”角犹豫下,拿那只蠢蠢胖猪举例子,“你现在还舍得杀掉小噜吃肉吗?”
陆迩想想,想起自己从小噜丁点时候就抱着它喂水、起相处这久、甚至还并肩作战起寻找失踪角……
好像确实不舍得把小噜纯粹当作家畜。
这看,陆迩也不再坚持:“那就不给它们取名字。”
他歪过头去,看到身旁这个英俊兽人脸上关切笑容,还有碧绿色双眸中不加掩饰温柔,心里忽然动下。
上次陆迩也问过,这种羊性子比较胆小,以灵敏和逃跑速度着称,这种小羊还没定性,拴住别让它跑掉就好。
家里搓好草绳还有不少,角扯两根草绳,想想又把两根缠在起搓成根,把两只羊羔拴在门口。
陆迩取点给小噜准备干草送到羊羔嘴下。
两只小羊显然不像当初小噜样自来熟,对陌生环境和陌生食物十分谨慎,看到陆迩过来往后缩缩,没敢吃。
陆迩也不急,只把干草放下,就和角起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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