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个东西塞在孟小荃手里。那是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子里有瞬间失神。像是被唤醒什记忆,强行被拖进回忆里。
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口气,往后倒在草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缝隙看着天,“这是第次来欢喜山时候掉,以为再也找不到,没想到今天又被找回来。”
意外丢失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床底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樱花发卡。
孟小荃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血迹。
是位高挑美女,毫无违和感。
“又来喝喜酒?”孟小荃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而陆知非也对这种荒山野岭连续两次碰到女装帅哥奇遇表示淡定。
“来找土地公。你在这里做什?”陆知非问。
孟小荃拿起旁边高跟凉鞋晃晃,“新鞋,硌脚。”
陆知非这才注意到他光着脚,比起普通男人来略显秀气脚趾头上涂着黑色指甲油。
那是孟小荃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次放飞自。他独自坐在无人山林里,从背包隐秘夹层中拿出漂亮裙子和口红,然后咬着牙用耳钉戳破耳垂。
那瞬间痛很刺激,像是终于捅破某种禁锢,在人生逆旅中终于找回自。
孟小荃长舒口气,然后也像现在这样躺在片舒适草地上,看着蓝蓝
“坐啊。”孟小荃手指拨弄着太白太黑,余光瞥见陆知非手里拎着篮子,笑说:“人妻啊。”
陆知非大方地在他身边草地上坐下,闻言也没有什不好意思,而是有些好奇,“你还知道这个?”“那是,还经常去逛漫展,什不知道?”孟小荃挑眉。
陆知非越看,越觉得孟小荃真是个够特立独行人。堂堂大公司总裁,喜欢在周末时候躲在深山老林里。喜欢穿女装,喜欢逛漫展,嬉笑怒骂爱憎分明,活得像首不羁摇滚,又或许是首慵懒魅惑爵士?
但是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眼睛,却总觉得那幽深暗处藏着什。
但随意打听别人隐私不是陆知非作风,他从篮子里拿出果子用随身携带矿泉水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搭没搭地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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