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开始还是为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首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
“你现在有什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家里准备送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苦笑:“写文章,能救国吗?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遇呢!”
说到书,沈魄似被提醒,蓦地抬头。
“相机呢?!”
他左右张望,越发慌。
“那相机呢,拍好多照片,是不是摔,还是你们扔哪儿?”
沈魄不知想到什,过半天,才道:“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大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听沈伯父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你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
国家如此,难道个个都走吗?
“看把你急!”郑笙转身从椅子上个包里把相机拿出来。“约翰神父本来要把相机拿回去,把照片冲洗出来再拿来给你,但说,你醒来肯定到处找相机,所以就把相机要过来,那里正好也有台柯达相机,就跟他换。”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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