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黑猫出道第天,具体时间是晚上七点,在市区个小公园。
为晚上上黑猫身体,夏煜难得自己上天课。
到下午,他以还有别事借口,让又雪和颜薇起过去小公园。
在两人离家后,夏煜登陆黑猫身体。
黑猫此刻正被颜薇抱在怀里。
感叹下店长心黑,夏煜继续拉起白狼。
懂行人感到曲子同样精彩,不懂行人虽然感觉枯燥,但正是因为枯燥,让他们更有种格调感。
那些不枯燥都是流水线商品,人生绝大部分时间是枯燥,所以枯燥就是人生,所以夏煜在拉琴曲,就是人生。
就是夏煜随便乱拉通,那些人也能坦然坐着,并在结束时送上热烈掌声和赞美。
夏煜明白这点,所以他态度有些敷衍,不过态度并不会影响到他发挥,他又没有什情感需要宣泄,只是单纯在按曲子拉动音符而已。
从冯家两姐妹那里带堆东西回到别墅,时间也已经到达,他回到自己身体里。
此时,他正在咖啡馆里拉小提琴。
咖啡馆里,满满坐着人。
自从夏煜拿紫琅市第之后,咖啡馆就已经十分热闹,现在他又拿苏省第二名,咖啡馆位置已经需要排队。
其中些是音乐爱好者,但更多,是那些自以为自己格调很高小资,剩下些,则是听说夏煜追平世界纪录,过来看热闹。
打个哈欠,夏煜无聊打量着四周,之前使用黑猫身体,他都是自己用爪子走路,还是第次被人抱着走。
“小雪,那个广告是什样子?”颜薇是突然被夏煜抓壮丁,她还不清楚情况。
白天在学校里,见到夏煜主动邀请她,她还高兴下,没有想到要做是这
到五点半,他准时下班,先回到家里,和又雪起吃完晚饭,然后去往孔晗月那里。
孔晗月说那个古筝老师,人在北方,还需要几天,才会过来。
正好现在夏煜音乐也才停留在Lv3,他也并不着急。
到十点,他准时乘上地铁离开,回到家里。
这份规律,在周五被打破。
将琴弓放在琴弦上,夏煜拉起野蜂。
这长时间,天天拉这首曲子,夏煜已经十分熟练,他就是闭着眼睛,也将曲子拉出来。
因为灵巧能力还有着剩余,他神色轻松,这让周围客人们更加感觉到厉害。
短暂曲完毕,鼓掌声足足响半首曲子时间。
这是因为店长饥饿营销,野蜂天只拉次,而且时间不定,完全是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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