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不见,温楠的变化挺大,最明显的就是底气足了不少,腰板挺得笔直,过来跟秦书问了声好:“秦总。”
他身旁还站着个女人,妆容精致行止端庄,虽说挽着温楠
带着记忆归来,他状似轻巧地揭过秦书一次次的恶言,却还是让刺扎进了心底。要不是这次酒醉,趁着酒劲发作了一通,恐怕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心里居然有那么大的怨气。
原来即使后来和好,他曾经受过的伤害、鲜血淋漓的创口,也从未消失过。
正出神地想着,秦书见小情人痴痴地望着小岛的方向,以为他是舍不得,踱过去捏了捏他的腰侧,低声问道:“等下次再带你过来?”
秦书的声音将王玮从思绪中拉回,他抬头,阳光下这人的轮廓分明,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跟上一世很不相同。
王玮眼睛眯起,拇指指腹在他唇边的红痣上碾了碾,笑着应道:“好。”
三天的假期很快过去,王玮和秦书吃过午饭,在沙滩上悠闲地晒了会儿太阳,这才踏上返程的游艇。
除了头一天比较荒唐之外,秦书后来倒还算克制,念在王玮身上有伤,终究也只是手上占些便宜,没像他所说的那么放浪形骸。
多亏了年轻身体强大的恢复力,等到第三天回程时,王玮身上的痕迹已经消得七七八八,只剩肩胛骨下方那道狰狞的淤痕,不过穿上衣服也瞧不出来。
因为王玮酒后的那番话,秦书这两天的话少了许多,即使做不到直率地承认自己的心思,也没有再口出恶言,倒是让王玮有些惊讶。
这人的别扭几乎已经刻在骨子里,就像是一只全副武装的刺猬,越是亲近的人就越容易被他刺伤。
重来一次,好在他没再让这口不对心的家伙给骗了——
回到B市已经是傍晚。
旅途劳顿,第二天还要上班,秦书就没让王玮做饭,两个人在外边儿吃的晚餐。
可也就巧了,难得在外头吃一顿,还遇上个熟人。
“王哥,这么巧?”依旧是这千篇一律的开场白,和强装出来的温和声音,王玮不用回头都知道这是谁。
孟然天生情商低,又是秦书的家人,不论他说多重的话,都能凭借野兽一般的直觉感受到其后的关心爱护,执着地守护在他身边。
但王玮是个情商正常的普通人,会被他话语中伪装出来的恶意迷惑、中伤,也会因为付出的感情没有得到回应而感到失落、胆怯。
况且在某些事情上,他别扭的程度不亚于秦书。
两个人身上都带着尖锐的刺,毫不收敛地靠近,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可以说上辈子走到那般境地,他们俩都有错。